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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执法】漏标一个防腐剂,罚款还是只整改?标签的生死线在这

2026-09-22 17:56:31  点击量:

食品标签问题,是市场监管检查、职业索赔的高发领域。不少食品企业存有疑问:同样属于标签不合规,有的仅要求整改,不罚款、不支持十倍赔偿;有的直接立案处罚,消费者可以主张十倍索赔。

核心区分标准只有一条:标签不合规分为标签瑕疵、标签违法两类,二者法律后果截然不同。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2款、第148条第2款:

认定标签瑕疵,需要同时满足两项法定条件: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

满足条件即为瑕疵,只做整改,不予处罚、不支持十倍赔偿。瑕疵认定属于监管、司法判定,不是企业自行判定。

不满足条件,则按标签违法论处,可处罚、可主张十倍索赔。

很多企业存在误区:只要不是造假、不篡改日期,就默认为属于标签瑕疵。这个判断并不正确。

标签瑕疵,是不会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细微问题,例如个别错别字、大小写、标点、字号这类轻微不妥。这类瑕疵不会改变消费者对配料、属性、保质期、产地的判断,法律予以容错。

而配料漏标、属性名称缺失、日期模糊、关键信息缺失,哪怕企业无主观恶意,也不属于瑕疵,属于法定标签违法。

企业容易忽略复合配料自带添加剂的标注问题。

企业没有主动添加防腐剂,只是采购的复合配料里面含有该防腐剂,不少企业觉得属于带入就不用标注。

实际操作中,只要添加剂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就必须标注。

这类复合配料自带添加剂却未标注的情形,不属于标签瑕疵,属于标示不实、标签违法,是目前打假重点靶向问题。

需要留意,总局100号令与新版GB7718都要到明年3月才实施,现阶段办案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和GB7718‑2011,新版标准可供企业提前学习,暂不作为当前处罚依据。

给企业三点精准自查建议:

第一,配料审核必须穿透复合辅料,核查复合配料里的食品添加剂,区分其在终产品是否发挥功能,不能只查本厂投料。

第二,商品名不能替代真实属性名称,严禁简写、省略法定名称,避免误导消费。

第三,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保证清晰耐久,杜绝模糊化标示。

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即为瑕疵;但凡误导消费、隐瞒成分,则属于标签违法。吃透食安法两条边界,能帮你分清哪些该重视、哪些不必过度紧张。

随着全国多部门联合整治牟利性恶意索赔,此类诉求已大幅减少。即便如此,企业也不能因此放松标签合规。标签合规是企业自身的法定义务,并非单纯为了应对打假。监管部门依旧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一旦查实标签存在违法问题,依然会依法作出处罚。企业应当守住合规底线,杜绝侥幸心理。

来自:FDA食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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