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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前】举报超市卖过期食品,商家坚决否认还要求当面对质,市监局不予立案获得支持

2026-09-22 18:07:35  点击量:

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向12315举报,希望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可商家坚决不认可,还要求举报人当面对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也没发现举报所称的同批次过期食品。最终,市监局决定不予立案,复议机关还维持了这一决定。

这是“包庇商家”,还是依法处理?今天通过一个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例,聊聊过期食品举报中的法律要点。

一、案情回顾:一包辣片引发的复议

为保护隐私,以下人物、单位均作化名处理。

2023年6月,消费者牛某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称其前一天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包某品牌辣片,认为该产品已经过期。

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到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大致如下:

  1. 超市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2. 现场没有发现举报所称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3日、保质期180天的同批次辣片;

  3. 现场也没有发现其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 现场在售的同品牌辣片,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6日,保质期180天,尚未过期;

  5. 超市经营者不认可牛某提供的照片,否认涉案辣片是从自家超市售出,并要求与举报人当面对质。

市监局进行了拍照取证、制作现场笔录、提取证照等程序。经审批,市监局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超市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并通过12315平台和电话方式向牛某反馈。

牛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复议机关受理后,通知超市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超市未提交书面意见,但依法不影响案件审理。

最终,复议机关认为市监局的不予立案决定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

二、争议焦点:为什么举报了却没立案?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涉及几个关键问题:

  1. 消费者举报过期食品,市监局是否必须立案?

  2. 商家不认可、要求对质,行政机关能否据此不立案?

  3. 现有证据有没有达到立案标准?

  4. 不予立案后,消费者还能怎么维权?

三、复议机关观点:证据不足,不符合立案条件

复议机关认为,某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投诉举报具有处理职责。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经核查,只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应当立案:

  • 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依据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属于本部门管辖;

  • 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本案中,市监局现场检查没有发现举报所称的同批次过期辣片,超市又否认涉案产品为其销售。举报人虽然提供了微信支付记录、外包装照片、电话录音等材料,但在商家不认可、现场也无同批次产品的情况下,这些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涉案过期辣片就是该超市售出。

因此,市监局以证据不足、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同时,市监局在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按照规定在12315平台及电话中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程序合法,已经履行了监管职责。

最终,复议机关依据当时有效的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维持了不予立案决定。

四、普法解读:举报不等于立案

这个案例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举报,是启动监管的线索,不等于行政机关必须立案处罚。

行政机关收到举报后,需要先核查。只有符合法定立案条件,才会立案调查。如果证据不足,不能仅凭一方说法就认定违法并处罚。

具体来说,有几点值得记住:

第一,证据链很重要。

消费者举报过期食品,付款记录、包装照片、录音都有证明作用。但如果商家否认,现场又查不到同批次过期产品,单靠这些材料,可能难以锁定“这包过期食品就是这家超市卖的”。

支付记录能证明发生过交易,但和涉案过期食品之间的关联性,还需要其他证据补强。

第二,商家有权陈述申辩。

商家不认可举报、要求当面对质,是在行使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不能只听举报人一方,也不能只听商家一方,而要综合全案证据判断。

所以,商家否认不等于“包庇”,关键还是看证据。

第三,不予立案也要告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本案中,市监局进行了反馈,这一点也被复议机关认可。

第四,不服可以继续救济。

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涉及消费争议的,还可以通过民事途径向商家主张赔偿。

五、维权提示:买到过期食品,怎样留证据?

如果你怀疑买到过期食品,建议这样做:

  1. 保留购物小票、电子支付记录,证明购买时间、地点和金额;

  2. 保留原包装,不要拆封或破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次信息;

  3. 拍清关键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条形码、门店环境、货架位置;

  4. 尽快投诉举报,最好让执法人员能现场检查同批次产品;

  5. 保存沟通记录,如与商家协商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6. 如果现场还有同批次过期食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便于固定证据。

对商家来说,这个案例也提醒:做好临期食品管理、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遇到投诉时积极配合调查,才能把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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