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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随机】缺斤少两罚20万!接投诉称已下班,市场监管所所长免职!

2023-11-01 16:05:21  点击量:

     国庆长假期间,一名博主在辽宁大连一家知名餐厅购买2斤皮皮虾,复秤后发现只有1.74斤。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时,当地市场管理所的所长称已经下班,去不了现场,当事人在网上发布相关视频后受到网友关注。

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山区欣欣餐厅涉嫌存在缺斤短两经营违法行为一事,市区两级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中山区欣欣餐厅在餐饮经营活动中使用1台电子秤进行海鲜称量,经执法人员对该秤进行现场核实,该秤存在显示称重数值高于实际重量的问题。当事人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涉嫌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前期已查明,该秤体表面无强检标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秤具的检定证书。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目前已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处以警告、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在此次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中山区葵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于某怠于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中山区纪委和区市场监督局分别研究决定给予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所长职务。

 

下一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重点场所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罚重处调包宰秤、短斤缺两、使用以欺骗为目的计量器具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达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坚决惩治欺诈宰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以群众诉求、监管执法等为重点,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行风突出问题,不断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维护市场秩序和解决群众诉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妥善保留消费凭证,以便有效维权,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在此再次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经营,远离欺诈!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之前报道:

一知名餐厅被指卖海鲜缺斤少两,当地连发通报和警示函

来源:新闻晨报

爆料人介绍,餐厅工作人员称完2斤皮皮虾后,他用自己携带的秤称重皮皮虾,发现只有1.74斤。他将自己携带的一个500克重的砝码放在餐厅的秤上称量,结果显示重量为575克。随后,他们又到附近一家超市对皮皮虾进行复秤,重量还是1.74斤。
随后,他们找到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工作人员投诉此事,工作人员帮他们联系上这家餐厅属地的葵英市场管理所于(音)姓所长。他向对方表达了希望其安排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涉事餐厅进行调查、及时制止商家不法行为的诉求,这位于所长在电话中称自己已经下班,去不了餐厅,上班以后他们会带仪器上门去检测。
 
“我当时联系于所长的时间是10月2日下午4点多,不到5点。”他表示,他从市场监督管理局出来后,又拨打12345热线投诉了此事。从10月2日至10月17日,他一直没有接到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应。10月17日,他只好将相关视频发布到网上。之后,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他,向他了解相关情况。
 
10月17日晚,大连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大连发布”发布案情通报称,欣欣餐厅使用的电子秤具未按照规定进行周期内强制检定,构成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严厉查处。

10月19日,“大连发布”发布一份警示函称,为进一步提升该市商品交易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禁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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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质量云 食药法苑  悟空wu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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