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执法 >

详细内容

【一线办案】中国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哪些堵点最要命,怎么破?

2025-12-08 18:27:50  点击量:

01
先说结论:行刑衔接这块,问题不在“有没有制度”,而在“好不好用”
 
这几年在一线查食品案子,最大的感受是——行刑衔接的制度不算少,文件也都挺好看,但真到了办案现场,堵点一堆:
  • 该移的不敢移、不会移;
  • 能刑的拖成了行,只罚个款草草了事;
  • 好不容易移过去,公安、检察又要我们重新补材料、补证据。
“十五五”这五年,如果行刑衔接还搞不好,“最严厉的处罚”很多时候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下面我就按我们一线最常遇到的几个“别扭点”,说说问题和我觉得可以实打实改的路子。
 
02
基层办案时最“上火”的几个问题
 
 
1. 心里没统一:到底谁说了算,先管啥?
讲个很典型的心态矛盾:
  • 公安、检察希望我们早点移送,越早越有利于侦查,能顺着线把上游、团伙都抠出来;
  • 我们行政这边,很多同事更习惯把行政程序先走完再说——先认定、先处罚,“成绩”好看;
  • 再加上考核、问责的压力,大家心里多少会想:
“要是移过去人家说不够犯罪标准,我是不是要被说‘乱移送’?”
结果就是:明知道够得上刑事,还是在行政这块多拖一阵子。等移送的时候,嫌疑人早把账本、货物收拾干净了。
 
2. 程序绕来绕去,线索“凉”在路上
现实中,一个涉嫌犯罪线索,从办案人手里到最后送到公安,往往要:
办案人 → 科室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法制审核 → 局主要领导签字 → 整理材料 → 正式移送
有时候一折腾就是好几周。
  • 期间我们最怕两件事:人跑了、货没了,取证条件变差;
  • 案子一拖,大家热情也下来了,最后变成“完任务”。
而且现在的机制,更多强调“你行政往刑事送”,但刑事办完了,需不需要我们配合再作出吊证、从业禁入等行政处罚?反馈不到位,经常是“刑判完了我们才从新闻里看到”。
 
3. 证据这块,刑事那边看不上我们的“土办法”
实话说,多数基层同事是按行政处罚的标准在做笔录、抽样、封存的:
  • 询问笔录没那么讲究“可不可以被质证”;
  • 笔录有时候也会问得比较“引导性”;
  • 抽样、封样的照片、签名、时间节点,留存得也不总是那么完备。
到了刑事这块,人家要看的是“能不能抗得住庭审”。
很多材料公安一看就说:
“这个我们只能当个线索用,得重新取证。”这对我们来说,就是时间、人力的双重浪费。
 
4. 什么算“涉嫌犯罪”,标准不一,大家都很怵
最常见的几个犹豫点:
  • 金额怎么算?只算卖出去的,还是把库存也折成货值一起算?
  • 对一些“灰色地带”的东西,比如保健品的宣传、直播带货里的夸大功效,到底是虚假宣传的行政违法,还是已经构成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特殊食品(婴幼儿辅食、特医食品)营养成分不达标,算多严重?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标准真不一样:
有的地方 5 万就坚决往刑事走,有的地方 10 万还在犹豫。我们一线同事就很直接:“标准不清,那我就保守一点,先按行政办,起码不容易挨板子。”
 
5. 能力和装备跟不上,很多时候“有想法没办法”
  • 食品专业出身+懂刑法、证据规则的基层办案人,说实话比例不高;
  • 有些县级局,快检车是有的,但要碰到微量有毒有害物质、复杂配方,只能往上送样,等个报告要好久;
  • 电子证据这块问题更大,网店后台、直播记录、外卖订单,怎么固定、怎么导出、怎么证明没被篡改,很多单位都还在摸索。
说直白点,很多同事不是不想往刑事方向使劲,是真心觉得“手头这点家伙什儿,打不了硬仗”。
 
03
接下来该怎么干?——几个“从一线出发”的建议
 
下面这些,不是大口号,而是站在我们每天写笔录、下工地、进档案室这个角度,觉得真能落地、真能减压、真能提效的做法。
 
1. 先把认识和责任捋顺:该谁扛的,就别往下压
(1)行刑衔接纳入绩效和问责,让大家有“硬杠杆”
  • 不能再只看“处罚数量、罚没金额”;
  • 把这些纳入考核更合理:涉嫌犯罪案件的发现率、移送率;
  • 移送案件被公安立案、被检察起诉的采纳率。
  • 对“明明够刑事却死活不移”的,要有纪检监察介入,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
这样一来,大家心里更清楚:
“瞒案、压案”是高风险行为,
“该移送不移送”比“多移送一件最后不起诉”更严重。
(2)把几家机关拉到一张桌子上,长期坐下来沟通
  • 不是只开那种“年终总结会”,而是每月、每季度固定会商;
  • 拿近期的几起真实案件,一块儿拆:哪个节点该我们行政主导?
  • 哪个环节该公安提前介入?
  • 哪种情况检察应当提前介入监督?
时间一长,彼此的节奏就能对上,少了误会,多了默契。
 
2. 把程序拉直:别让线索死在流程上
(1)把移送环节“减肥”
  • 关键是两点:发现线索多久内要启动内部研判(比如 3 天内);
  • 研判后多久必须决定“移或者不移”(比如 7 天内)。
  • 该签字的领导要签,但不必层层全过一遍,可以授权给分管领导或专门的“行刑衔接负责人”。
(2)把双向衔接写进规程,而不是靠“默契”
  • 行政往刑事送:标准、材料清单、时限要写清楚。
  • 刑事往行政“回”:案件判决后,需要吊证、从业禁入、信用惩戒的,一并发建议书;
  • 我们照单落实,办结后向对方反馈。
简单说,就是以后每起重要案子,都要有一个“闭环流程”,而不是办完就散。
 
3. 取证这块,要按“打刑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1)弄一个“证据小本子”,办案时照着做
  • 最高检、最高法、总局这几个层面,完全可以联合出一个《食品安全行刑衔接证据指引》;
  • 我们一线要的很简单:抽样要拍哪些照、留哪些记录?
  • 笔录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话必须问清?
  • 检验报告至少要有哪几项要素,少了就可能被质疑?
有了这个小本子,办案时就不至于“靠印象、靠经验”。
(2)尽量做到“一次取证,两头好使”
我们现场检查的时候,就按刑事证据的要求来:
  • 抽样、封样符合法规;
  • 笔录完整、规范;
  • 电子证据有校验、有封存。
这样以后:
  • 要行政处罚,材料够;
  • 要移刑事,同一套材料也能扛得住。
 
4. 标准要尽量统一,别让基层变成“标准试验田”
(1)对几类高频疑难问题,把标准说细一点
比如:
  • 多大金额(或什么危害程度)原则上要移送刑事;
  • 特殊食品营养不达标在什么情形下应从严处理;
  • “添加剂超标”和“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怎么区分。
不是要全国一个数,但至少同一个省、同一条案件类型,标准要写在纸上,而不是“写在领导脑子里”。
(2)用典型案例教我们“怎么想、怎么判”
最有用的培训,从来不是 PPT,而是:
  • 一起真实案子,从头到尾展开;
  • 把为什么是这个罪名、为什么够不上那个罪名,讲透。
我们基层办案人的思路,其实就是“下回遇到类似情况,照这个路子来”。案例清楚了,心里就有准星。
 
5. 把基层的“家伙什儿”和本事补齐
(1)人要专起来
  •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局里设一个行刑衔接专班;
  • 班里的人固定盯这块:研判案子要不要移;
  • 负责跟公安、检察对接材料;
  • 也顺带当“内训师”,把经验往下传。
(2)装备要补起来
  • 快检车、便携式检测设备,能多配一点就多配一点;
  • 电子取证设备和软件,要纳入统一采购,让基层至少有一套“能见人”的装备。
(3)培训要“接地气”
  • 少一点“大道理”,多一点“怎么做笔录、怎么封样、怎么跟公安对接案卷”;
  • 最好是让办过典型案子的老同志上来讲,把案子拆给大家看。
 
6. 利用好社会力量,倒逼我们把衔接做好
(1)真心对待举报,把“线索”当资源
  • 对涉及犯罪线索的举报,最好有专人专办,而不是混在一般举报里排队;
  • 查实重大案件的,要敢于公开表扬举报人、适当奖励,让大家看到“举报是有用的”。
(2)典型案件要敢于公开讲清楚
  • 不只是说“罚了多少、判了几年”,还要说清楚:是谁移送的?
  • 哪个环节发现了问题?
  • 最后行政、刑事是怎么衔接起来的?
  • 这既是对违法者的震慑,也是对我们自身工作的一种倒逼:
“敢公开,说明这个案子经得起推敲。”
 
04
最后的一点心里话
站在一线的角度讲,大家其实都不反对“最严厉的处罚”,谁不想把那些拿老百姓生命安全开玩笑的人绳之以法?
但如果:
  • 标准模糊、责任不清;
  • 流程拖沓、装备不足;
那一线办案人最理性的选择,往往就会变成:
“能不惹事就不惹事,能行政解决就行政解决。”
“十五五”这五年,如果我们真能在行刑衔接上把:
  • 认识捋顺一点,
  • 程序拉直一点,
  • 标准说清一点,
  • 技术用实一点,
  • 基层撑腰撑硬一点,
那食品安全这道“最后一公里的防线”,就能真正变成有牙齿、咬得动、咬得准的硬核防线。
 
来源:小蓝帽卫士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