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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中国食品企业劳动争议常见 20 个劳动法律知识

2023-01-31 19:02:18  点击量:

一、订立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二、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未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合同继续用工、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实习生拿到毕业证后实习协议到期应签订劳动合同。

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四、劳动合同无效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五、试用期约定

合同期限签订 3 个月到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1 年到 3 年的,不得超过 2 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 6 个月。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 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的最长时间为 8 小时,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 日。

包括生产或工作前必要的准备和工作结束时的整理时间;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等待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七、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八、服务期与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九、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十、保密协议条款

离职后,保密条款仍然有效,合理期限为离职后三年。也就是关键工作岗位人员(高管,技术等)在离职后三年要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违约金。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者“被迫离职”情形

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欺诈胁迫签订合同致使合同无效、强令冒险作业等情形下,劳动者可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存在过错员工情形

适用期内不合格;劳动者严重违纪;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不是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十三、劳动者没有过错单位解除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后,单位没有合适的工作安排;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无法协商;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四、经济性裁员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要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较长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应当优先留用和优先招用。

十五、不能被裁和无过错辞退的

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职业,还没检查或疑似职业病还在观察期;工伤或职业病丧失部分劳动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还在医疗期内;三期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并将在五年内退休;

十六、关于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5 天;10 年到 20 年,10 天;20 年,15 天;法定休假,休息日不计入;企业统筹安排,考虑职工意见,一般不跨年。不休加班工资 300%。

十七、医疗期时间确定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十八、经济补偿金计算

如果因为上面讲的劳动者过错的,那么没有补偿金!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过错的。那么:到离职时,每工作满一年补偿金算一个月 1 月,工作 6 个月到 1 年,按 1 年,工作不足 6 个月,按半个月;

劳动者工资为解除关系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

十九、违法解除赔偿金

赔偿金的金额是两倍补偿金,企业掏了赔偿金,不再掏补偿金。赔偿金适用情形如下:未支付补偿金,有关部门限期支付,企业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的 50%到 100%追加赔偿金;

二十、关于女职工的保护

三期指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不得以非过失性,经济性辞退方式解除;三期内,合同到期,延续到哺乳期满;孕期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有损生理机能的工作

生理变化过程中的保护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高处;低温;冷水;经期卫生保健孕期:不得安排禁忌从事活动;劳动贡献下降,不能减薪;

禁止夜间劳动和休息权的保护 7 个月以上享有;孕期保健产期:产假,98 天+难产 15

哺乳期:1 年包括产假;每天两次哺乳,每次 30 分钟,路上时间算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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