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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知识】安全消费【含铝添加剂】食品科普知识12问答!

2023-06-27 17:05:54  点击量: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油炸面制品及淀粉制品中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作出规范。针对市民对相关法规及罚责的咨询,市市场监管局围绕这些疑问,梳理出有关含铝添加剂食品的12个方面问题逐一解答。

从6月下旬开始,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

1.食物中的铝主要是从哪里来的?

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调查结果,含铝食品添加剂是食物中铝元素的主要来源,约占食物中铝来源总量的75%。

2.含铝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用于加工油炸面制品的膨松剂;用于加工腌制海蜇的稳定剂;用于糖衣、糖果染色的铝色淀等。

3.铝含量可能较高的食品有哪些?

铝含量可能较高的食品包括腌制海蜇、油条、油饼、粉条、虾味片、面糊、焙烤食品(含糕点、麻花等)、豆类制品等可能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制作加工的食品。这些食品品类是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的主要食物来源。

常见的可能铝含量较高的食品

 

 

4.为什么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按照传统工艺,加工炸油条、炸油饼之类的油炸食品,通常都要使用明矾(硫酸铝钾)和小苏打(碳酸氢钠)。

这是因为,明矾可以和小苏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二氧化碳,从而让面食在受热之后体积变得膨大。除了油条油饼之外,蛋糕、发糕和许多松软多孔的糕点类小吃食品,制作时所使用的俗称“泡打粉”的复合膨松剂经典配方,也是小苏打和明矾这两种物质为主。此外,粉丝、粉条、粉皮等传统制作工艺中,通常也会使用明矾。

以薯类淀粉制作粉丝、粉条为例,因薯类淀粉含有较低的直链淀粉,老化后不能形成强的凝胶体,以其单独作为粉条、粉丝加工的原料时必须添加一定量的老化增强剂——明矾才能获得弹性和韧性俱佳的产品,因此可显著提高粉条、粉丝的性状和口感。

5.允许使用含铝添加剂的食品有哪些?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除上述的油炸面制品、糕点、粉丝粉条等常见食物外,豆类制品、面糊、果粉、煎炸粉、虾味片和腌制海蜇等允许适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品种不允许使用,如馒头、包子、玉米饼等。

6.食品中铝超标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有哪些?

铝元素不是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人体对它的吸收能力也不强。有研究显示,志愿者注射铝盐后,经人体代谢后在体内减少到原有量的一半所需要的时间最长可达50年,如果长期超量摄入,它具有蓄积性,可以沉积在大脑、肺脏、肝脏、骨骼、睾丸等组织当中,累积到一定数量后产生慢性毒作用。

铝的过量摄入会引起神经系统的病变,甚至可能增加患老年痴呆症的风险。生长发育期的儿童长期大剂量食用铝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造成神经发育受损进而导致智力发育障碍。

7.国家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类制品、煎炸粉、油炸面制品、虾味片、焙烤食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腌制海蜇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0mg/kg(以即食海蜇中Al计)。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规定,粉丝、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最大限量值为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其他食品中禁止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8.食品中铝残留超标的原因是什么?

食品中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增加食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也可能是厂家使用的食品原料受环境原因影响,天然含有较高含量的铝本底。

9.如何识别并避免过量摄入膳食铝?

保持膳食均衡,以免因偏食而摄入过多的铝;正确引导儿童的膳食消费,食用膨化食品要适量。平时要注意尽量控制含铝食品添加剂食物的摄入:

适量减少油条、麻花等质地蓬松或酥脆的油炸食品摄入。

购买馒头、包子、发糕、枣糕、玉米饼之类,不要太追求松软,因纯酵母发酵与违规、超量使用明矾的食物相比,松软多孔的程度相差较大。

不要追求粉条、凉粉、粉皮之类口感的弹性。注意食用量,不要代替正餐。

家庭自制馒头和糕点时,选用自然发酵法或使用不含铝的食品膨松剂。

食用腌制海蜇前反复浸泡、清洗。

油炸面制品等食品味道含有苦涩等异味时,建议不要食用。

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预包装食品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剂,需在标签中标识,消费者可通过阅读标签,查看食品配料中是否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来识别。

尽量选择证照齐全,明厨亮灶,信用度高的店铺消费,不去卫生条件较差,信用度不高的场所消费。

10.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于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不遵守“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合法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注销登记备案卡。

11.消费者应该如何看待膳食中的铝?

根据权威组织和专家的研究结果,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铝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因此应该理性看待膳食中的铝。能否影响身体健康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多少以及时间长短密切相关。人(全人群)终生每周每kg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引起健康危害。

12.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是什么?

消费者发现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或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行为,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附近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涉嫌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董博书)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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