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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GB 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案例

2024-07-19 17:34:44  点击量:

 

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对某肉制品食品加工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工厂的生产车间使用鸡肉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加工肉串,而产品标签上的食品名称为“里脊肉串”,配料表上显示主要原料为猪肉,未体现鸡肉;使用鸭肉生产加工“羊肉串”,配料表上显示原料为羊肉,未体现鸭肉。市场监管人员立即对产品抽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有3批次“里脊肉串”检出诱惑红,有1批次“羊肉串”检出日落黄。该企业之所以违规使用日落黄和诱惑红这两种色素,其目的就是为了使肉串有“卖相”。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该企业使用了部分腐败变质的原料,采取加入大量食品用香精掩盖产品腐败变质的行为。

 

这个案件中,该企业存在三种违法行为。

第一,用价格便宜的鸡肉冒充猪里脊肉,用鸭肉冒充羊肉,属于典型的掺杂掺假,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规定。

第二,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规定。

第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和诱惑红,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第一,第二种违法行为后续会有专题讲解,今天这个案例的重点是讲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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