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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规】关于GB7718-2025的几点看法!

2025-06-13 18:34:12  点击量:

关于GB7718-2025的几点看法
 

作者:shanjianfuyun

 

行业:食品农产品认证审核

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正好最近也在研究新的标签标准,我也来说两句。

个人理解,标签之于食品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告知,二是宣传。告知和宣传的主体都是企业,信息源来自产品,接收对象是消费者。因此,标签合规性风险的主体责任人是企业。要确保标签合规,有两项基本原则:一是信息真实,不隐瞒,不欺骗;二是便于消费者接收信息,不妨碍,不误导。做到这两条,至少新标签80%以上的要求可以满足了。

新标准的改动基本是围绕以上两个方面实施的,笔者现对新版食品标签标准的内容提出几点看法,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① 标签图案使用:新标准规定,没有实际使用食品配料,不能用该配料的图案,也不能使用该产品模拟呈现的食物图片,如牛奶风味的固体饮料,没有添加任何牛乳的成分,仅通过香精赋予风味,按新标准,就不能使用乳粉(配料)的图案,也不能使用牛奶(食物)的图案。这一点就是从“不误导”消费者的角度进行的规定,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实际使用的时候可能还是会有“擦边”的行为,比如牛奶风味固体饮料的包装图片展示了白色粉末,厂家会解释是白色粉末是终产品的状态,不是乳粉,但消费者可能还是会误认为产品中有乳粉。这个问题要如何预防?

② 关于生产日期:新标准提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豁免标识:“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的,可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以及“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不大于20cm2时,可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这里有个疑问,没有生产日期(批号在新标准中仍然是推荐标识的内容),如何实现有效追溯?同一产品,不同日期生产,企业有可能标识同样的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如何区分?

③ 消费保存期的概念:标准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义,个人理解应该类似HACCP计划里的操作限值与关键限值的关系,消费保存期可以比保质期短,但不能长于保质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理解。

④ 关于豁免标识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旧标准为饮料酒,新标准为酒类,修改的目的是什么?葡萄酒也是酒类的范畴,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单独说明?有酿酒行业的朋友可以解答一下。

⑤ 食用方法依然为推荐标识:这一点不大能理解。食用方法实际上也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尤其是需要烹饪后方可食用的食物,如果没有食用方法或食用方法描述过于简单,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因烹饪不当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行的一些国际认证体系(FSSC、BRCGS等)甚至将食用方法的确认作为认证的重要条款。个人认为,食用方法还是尽可能描述清楚一点比较好,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⑥ 过敏原标识豁免条款(D.4、D.5)解决了困扰多年的争议。根据新标准,“精炼大豆油”、“纯牛奶”等,均不需要标识过敏原。当然,两者豁免的原因不一样,精炼大豆油是因为已经通过深加工去除了过敏原成分,纯牛奶是因为其配料只有一种,品名已经明确其过敏原成分。但从风险的思维来考虑,可能还是进行过敏原提醒比较好,毕竟消费者不会研究GB7718,万一食用上述产品发生过敏反应,可能还是会怪企业没有提醒,即使最终厂家没有被判决承担责任,也会因为此事件受到舆论压力。

以上个人的一点看法,目前还在研究中,希望可以和论坛各行业朋友共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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