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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合规】外包装标示的保质期可以短于内包装标示的保质期吗?
2025-08-01 19:03:46 点击量:
GB 7718 问:如何标示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水?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中标示。如饮料和饮料酒使用水作为配料,需要在配料表中进行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如饼干、挂面在制作过程中是用水作为配料,但水在烘烤过程已经挥发,因此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水”。 各种配料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依次排列,“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是指应按照食品配料加入的总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2%的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问:含有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外包装标示的保质期可以短于内包装标示的保质期吗?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大包装内含有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外包装上的日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标示: 一是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二是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三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 质期。 当外包装的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时,应保证标示的保质期不长于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 来源 | 食安标准常见问题解答|食安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