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标准 > 普通食品 >

详细内容

【干货标准】 | GB 14881常见问题答疑之布局及设施问题

2025-12-11 18:03:13  点击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25)发布后,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及困惑。为此,食品伙伴网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布局及设施问题,进行了系统地梳理与解答,以供大家参考。 

 

一、“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有效分隔”怎么理解,生产区域里面选择一个房间当做检验室,可以吗?

 
 

GB 14881-2025 规定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有效分隔。如需在生产区域实施现场检验,应根据车间环境控制要求合理设置,不应引起污染。

与2013版规定的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相比,增加了生产区域的检验室规定。

从条款规定理解,检验室最好与生产区域有物理的隔离,防止污染。

如果某些过程检验确实需要在生产区域进行需要合理设置,充分考虑样品传输、人员流向、化学品污染、检验室通风等问题,提前做好控制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二、一般作业区需要设置工器具的消毒区域吗?

 
 

GB 14881-2025规定不同清洁程度作业区应分别设置工器具清洁消毒区域。

一般作业区如仓库、外包装车间需要单独设置工器具清洁区域,消毒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三、准清洁作业区入口处是否需要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

 
 

GB 14881-2025规定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消毒设施,未对准清洁作业区进行规定。

为了防止产品中微生物交叉污染风险,建议准清洁作业区入口结合产品生产工艺及危害分析情况合理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 

 

四、卫生间和食品加工区域在一个建筑物内,不直接连通可以吗?

 
 

可以

GB 14881-2025规定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区域直接连通,防止交叉污染。

在同一建筑内的卫生间在设置时要做好防控措施,如调整好空气流向,不能与车间对流,不能吹向生产车间,并设置洗手设施等。

五、对通过不同洁净级别车间的传递口如何设置,如从内包装间至外包装间,通过传送带传送产品,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

 
 

GB 14881-2025规定通风时应避免车间内空气从清洁程度要求低的作业区流向清洁程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因此不同洁净级别传递口,需要保证风从高洁净度到低洁净度。

风从内包间吹向外包间,可以通过压差或风幕设置风向。 

六、糕点生产企业,设立冷却和包装区域为清洁作业区,配料—搅拌—成型—烘焙为准清洁作业区,原料成品仓储为一般作业区是否合理?

 
 

可以的

糕点烘焙后需要较高洁净度的区域,一般将冷却和内包装车间设为清洁作业区。

外包装车间、仓储设为一般作业区,其他区域为准清洁作业区。

 

七、冷加工糕点的原物料消毒和内包材消毒可以在同一房间消毒吗?

 
 

加工糕点的原物料消毒和内包材消毒是否可以在同一房间进行,需要根据具体的消毒方法、设备配置、现场布局、卫生要求以及生产流程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如果这些因素都满足在同一间消毒的条件,那么在同一间消毒是可行的。

但如果不满足条件,则需要在不同的消毒间进行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和需求来制定合适的消毒方案,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

八、厂区内有花园可以吗,里面有水池假山果树和花卉观赏鸟?

 
 

GB 14881-2025规定食品生产场所内不应饲养与生产无关的动物。

为避免厂区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潜在的污染风险,不应饲养观赏鸟类。

果树和花卉、水池等也会滋生虫害,因此,此类设施需要和厂房保持距离,做好维护和防护,避免影响食品安全。

九、工作鞋与个人用鞋分开放置怎么理解?柜子放工作鞋的时候个人的鞋子就 是穿着的,两种鞋子不同时放柜子里算分开吗?

 
 

换鞋设施应保证工作鞋与个人用鞋分开放置,是指要放在不同的柜子里面。

如果放在相同柜子里面,放置过个人鞋子的空间有可能会污染柜子进而污染到工作鞋。

十、车间排放的污水地漏敞开或封闭有具体要求吗?

 
 

车间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或其他封闭式地漏等装置,以防止浊气逸出。

应定期检查地漏封闭性能的有效性,带水封的地漏避免水封干涸。

以上解答仅代表食品伙伴网意见,供交流学习,具体以标准文本和官方发布的指南问答为准。

来源:食品标法圈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