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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 】| 中国食品企业标准:编制、备案、自我声明!
2025-12-22 18:10:39 点击量:
“新研发的产品没有对应标准,能直接生产吗?”“企业标准到底是自己定,还是得找政府部门审批?”“自我声明和备案是一回事吗,该走哪个流程?”这些问题,经常会使食品企业的研发、质量人员感到困惑。针对企业标准的相关问题,食品伙伴网进行了系统地梳理,供大家参考。 食品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是为了在满足国家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并推动技术创新。 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生产的食品,没有完全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时,需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二是即便生产的食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企业为了突出竞争优势,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企业标准需要按照相应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涵盖相应的核心内容。 1.编制格式:需严格遵循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结构中必备的要素包含封面、前言、范围、核心技术要素,其他如目次、引言、术语定义等根据需要设置。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标准的编号规则为“Q/企业代号+顺序号+年份”,其中“Q”为企业标准专属代号,如某企业标准编号为“Q/ABC001-2025”。 2.核心内容:不同类型的企业标准核心内容是不同的。以企业标准中的产品标准为例,正文一般包含5大核心模块,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1)范围(明确适用产品及生产工艺); 2)技术要求,包括原辅料要求(列出所有原辅料及对应标准)和产品指标(感官、理化、污染物、微生物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得低于强制标准); 3)生产卫生要求(参照GB14881); 4)检验规则(优先引用国标方法,自定义方法需验证); 5)标志与储运要求。 3.编制的原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遵循以下原则: 1)不得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 2)内容形式均符合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3)技术指标的制定有依据可执行; 4)其他需要遵循的原则。 根据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的情况确定是否备案,企业执行的所有标准需自我声明公开。 1.需要备案:食品企业标准中有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需要进行备案。食品安全指标主要是指产品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指标,例如污染物限量(GB2762)、真菌毒素限量(GB2761)、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以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指标。 备案途径为各省市卫健委指定平台。目前有较多省市出台了新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企业应按照相应的规定在对应的平台完成备案。 2.需要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若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 自我声明公开的途径为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在该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www.qybz.org.cn/。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3.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根据需要自我声明公开。一是鼓励食品企业对企业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二是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文本,按照统一的格式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由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上传。 企业标准并不是备案或自我声明公开后就一劳永逸,还需要后续管理。 1.及时修订:企业标准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变动或生产工艺、原料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2.有效期管理:国家不再规定企业标准的有效期,企业标准的有效性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规定了有效期的,需及时换版。 3.企标废止:停止生产某类产品,需及时在平台废止对应企标,避免信息混乱。 企业标准是企业内部的规范文件和行动指南,只有了解企业标准制定的目的、编制的要求、备案或自我声明公开的要求及途径、后续管理等才能更好地开展企业标准管理工作。食品伙伴网助力企业开展食品企业标准建设,协助企业化解食品企业标准难题,为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筑牢坚实防线。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