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标准 > 普通食品 >

详细内容

【掏心掏肺】中国食品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查询流程和标签合规标注

2026-01-23 16:53:59  点击量:

食品添加剂合规的核心是 “用得对、标得准”,食品企业可通过 “定类别→查品种→核限量→算混合→审带入” 五步查询 GB2760-2024 确保添加剂合规使用,标签按 GB7718-2025 的通用名 / 功能 + 通用名(或 INS 号)规范标注,同时遵循配料表排序、复合配料与复配食品添加剂展开规则。

 
 
 

一、GB2760-2024 合规使用查询流程

 
 

1.定位产品类别

对照 GB2760-2024 附录 E 的食品分类系统,确定产品对应的4 位数字类别编码(如蛋卷为 07.03.03)。

遵循 “子类继承上级” 原则:某添加剂允许用于上级类别时,默认适用于下级,但下级限量更严时以下级规定为准。

优先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 GB2760 查询数据库 / 小程序,输入产品名称快速匹配类别

2.检索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与限量

查附录 A 表 A.1:按 “添加剂名称” 或 “食品类别” 双向检索,确认允许使用的品种、最大使用量 / 残留量、功能类别。

查附录 A 表 A.2:核对表 A.1 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避免误判禁用场景。

特殊类别专项查:香料查附录 B、加工助剂查附录 C、功能类别查附录 D。

3.混合使用合规校验

同一功能且有数值型限量的添加剂(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混合使用时,满足公式:(实际用量 A / 最大用量 A)+(实际用量 B / 最大用量 B)+…≤1。

新增要求:阿斯巴甜、安赛蜜等甜味剂在同类别中共同使用时,需符合总量限制。

4.带入原则判定

符合 GB2760-2024 第 3.4.1 条方可带入:配料允许用该食品添加剂、配料中用量未超限量、工艺正常带入、终产品中含量明显低于直接添加水平。

带入的食品添加剂若在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可不纳入标签标注(需留痕验证)。

5.复核公告与更新

核对国家卫健委公告(截至 2023 年第 5 号已纳入 2024 版),确认新增 / 修订品种的使用规定。

定期更新标准文本与数据库,删除落葵红、偶氮甲酰胺等已无工艺必要性的品种。

快速自查清单

检查项

合规要求

常见风险点

品种

仅用表 A.1 及公告批准的品种

超范围使用(如脱氢乙酸钠用于禁止类别)

用量

≤最大使用量 / 残留量

混合使用时比例和超 1

工艺

加工助剂应在成品前除去

加工助剂残留超标

带入

符合带入原则且不发挥功能

违规依赖带入规避限量

 

 
 
 

二、GB7718-2025 标签标注规范

 
 

1.基础标注规则(2 种可选格式)

格式 1:直接标注通用名(如 “丙二醇”)。

格式 2:功能类别 + 通用名(如 “增稠剂(丙二醇)”)。

小包装(≤60cm²)可在格式 2 中用 INS 号代替通用名(如 “增稠剂(1520)”)。

2.复合配料与复配食品添加剂标注

配料类型

标注要求

示例

复合配料(有国标 / 行标 / 地标且添加量<25%)

可不展开原始配料,但其中起作用的添加剂需标注

沙拉酱(含黄原胶)

复合配料(无标准或添加量≥25%)

必须展开原始配料及其中起作用的添加剂

沙拉酱(植物油、鸡蛋、黄原胶)

复配食品添加剂

展开标示终产品中起作用的全部成分

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

3.豁免与特殊情况

豁免标注:已挥发 / 去除的配料、加工助剂、失去活性的酶制剂、不起功能作用的添加剂辅料。

香料标注:仅作加香时标 “食用香精 / 香料”;同时发挥其他功能时,需标通用名 + 功能(如 “抗氧化剂(迷迭香提取物)”)。

4.标签合规自查要点

配料表按添加量递减排序,添加剂标注无遗漏。

禁用 “不添加 / 零添加” 等绝对化声称,“无 / 不含” 需以检测数据为依据(含量为零)。

复配添加剂不得仅标 “复配 XX 剂” 而不展开起作用的成分。

 

 
 

三、落地执行工具与风控建议

 
 

1.工具矩阵

官方查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GB2760 数据库 / 小程序、标准原文 PDF 检索。

企业管理:建立添加剂台账(品种、类别、用量、批次),与生产记录、标签信息三单一致。

2.风控流程

新品开发:先查 GB2760 锁定可用食品添加剂,再做配方验证与混合用量核算。

标签审核:设计阶段对照 GB7718-2025 逐项评审,小包装重点校验 INS 号使用合规性。

批次追溯:留存配料采购凭证、投料记录、检测报告,确保可追溯至添加剂来源。

 
 
 

四、常见错误规避

 
 

误判类别编码导致用错限量:严格对照附录 E,避免用生产许可分类替代 GB2760 分类。

混合使用未算比例和:建立自动核算表,防止超 1 违规。

复配添加剂标注不全:必须展开所有起作用成分,不得隐瞒关键添加剂。

带入原则滥用:非工艺必要的隐性添加需承担法律责任,需书面验证带入合理性。

 
 

五、示例分享

 
 

例 1:碳酸饮料(含二氧化碳、焦糖色、苯甲酸钠、安赛蜜)

配方(示例)

果葡糖浆

二氧化碳

焦糖色(0.04g/kg,限量 0.15g/kg)

苯甲酸钠(0.1g/kg,限量 0.2g/kg)

安赛蜜(0.02g/kg,限量 0.3g/kg)

合规性检查

类别:14.04

焦糖色:可用

苯甲酸钠:可用

安赛蜜:可用

混合使用:无同功能冲突

标签配料表(任选一种方式)

方式 1(通用名):配料:水、果葡糖浆、二氧化碳、焦糖色、苯甲酸钠、安赛蜜

方式 2(功能 + 通用名):配料:水、果葡糖浆、二氧化碳、着色剂(焦糖色)、防腐剂(苯甲酸钠)、甜味剂(安赛蜜)

例 2:面包(含小麦粉、酵母、丙酸钙)

配方(示例)

小麦粉

酵母

丙酸钙(0.2g/kg,限量 0.25g/kg)

合规性检查

类别:07.01

丙酸钙:可用

脱氢乙酸钠:禁止(重点风险)

标签配料表

方式 1:配料:小麦粉、水、酵母、丙酸钙

方式 2:配料:小麦粉、水、酵母、防腐剂(丙酸钙)

例 3:酱卤肉制品(含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

配方(示例)

猪肉

食盐

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其中三聚磷酸钠 0.2g/kg(限量 5.0g/kg)焦磷酸钠 0.1g/kg(限量 5.0g/kg)

合规性检查

类别:08.03.01

两种磷酸盐均可用

混合使用比例:(0.2/5.0)+(0.1/5.0)=0.06 ≤ 1(合规)

标签配料表

必须展开复配添加剂:

方式 1:配料:猪肉、水、食盐、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

方式 2:配料:猪肉、水、食盐、复配水分保持剂(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水分保持剂(焦磷酸钠))

来源:我是食干家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