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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难买】预防打假、规范标示:GB 7718-2025食品添加剂标示实操解析
2026-04-17 23:16:05 点击量:
在预包装食品领域,标签既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主要窗口,也常成为职业打假人的重点投诉对象。近年来,因食品添加剂标示不规范引发的索赔案件频发,企业频频因错标、漏标面临行政处罚、“退一赔十”的民事赔偿以及品牌声誉受损等风险。2025年3月16日发布的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设2年过渡期),对添加剂标示作出了严格且细化的修订。本文结合新规要求、典型打假案例及实际生产场景,解析核心要点与合规操作方法,助力企业有效规避风险。
一、核心原则:真实、规范、清晰
GB 7718-2025明确,添加剂标示必须遵循“真实、规范、清晰”三大原则。真实性是首要要求:添加剂名称须与GB 2760中规定的通用名称完全一致,严禁使用商品名、俗称等替代。例如,不得以“防腐剂”代指“山梨酸钾”,此类错标将直接引发法律责任。此前已有企业因将“5’-呈味核苷酸二钠”简写而被职业打假人索赔,新规实施后,类似案例预计更为常见。
二、标示形式:统一且唯一
同一产品的添加剂标示只能选择一种模式:
纯通用名称模式:如“柠檬酸、黄原胶”;
“功能类别+通用名称”模式:如“酸度调节剂(柠檬酸)”。
两种模式混搭使用即属违规。此外,仅当包装物最大表面面积≤60 cm²时,方可使用INS号替代通用名称;大包装上严禁使用INS号——这是打假人高频关注的漏洞所在。
三、名称标注:严防8类常见错误
掌握正确的名称标注方法,是防范打假的关键。需特别注意以下8类常见错误:
阿斯巴甜须标注“含苯丙氨酸”。
不得简化名称,如不可将“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简称为“改性淀粉”。
营养强化剂应单独列示,不得混入添加剂列表。
无作用的加工助剂可不标注,但须留存相关记录备查。
复配添加剂须逐一标注其功能及所含各成分的通用名称。
禁用“等添加剂”“类似”等模糊表述。
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须与外文内容一一对应,并标注进口商、原产国等信息。
如使用二维码展示标签,须标注引导语,且线上内容须与实体标签完全一致。
四、配料排序与复合配料:最容易踩坑的环节
新规要求,所有配料(含添加剂)须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
添加量>2%的添加剂须严格遵循递减顺序;
添加量≤2%的可集中列于配料表末尾。
复合配料的处理规则为:视功能、看占比、依标准。
有相应国家标准且加入量<25%的,可不展开原始配料,但须标注其中的功能性添加剂;
无国家标准或加入量≥25%的,须完整展开标注所有原始配料。
典型案例:摩氏美式黑咖啡因未检出乙基麦芽酚,却宣传“0添加”,且标签未如实标示,被认定为违规。
五、10大打假雷区:企业须全面排查
结合实战经验,以下10个方面是企业最易踩中的打假雷区:
添加剂名称不规范(如使用商品名、简称)。
复合配料中的添加剂漏标。
违规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声称。
大包装违规使用INS号。
标示模式混搭及排序错误。
特殊添加剂(如阿斯巴甜)漏标提示信息。
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示模糊或位置不显眼。
标签字体、字号、对比度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进口食品标签缺失关键信息(如进口商、原产国、境内代理商等)。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全流程合规实操建议
为系统防范风险,建议企业从以下四个阶段推进合规工作:
标签设计前:建立并动态维护本企业适用的添加剂名称库,逐项核对GB 2760中的标准名称,全面梳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信息。
标签设计阶段:确定统一的标示形式(两种模式二选一),补全所有强制提示信息(如阿斯巴甜的特殊标注)。
标签审核阶段:逐条对照新规要求排查违规点,并可模拟职业打假人的视角开展自查。
产品出厂前:留存完整的合规证明材料(如配料投料记录、添加剂采购凭证等),并对相关岗位员工开展新规专项培训。
结语
GB 7718-2025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示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无需畏惧职业打假,只要严格遵循新规、规范全流程操作,就能有效规避风险。2年过渡期是企业整改的关键窗口:提前优化标签、加强内部培训,可避免后续不必要的损失。规范标示,不仅是防范打假的必然选择,更是守护品牌信誉、践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核心举措。唯有合规,方能行稳致远。
来源:天长一色、食为安专注食品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