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标准 > 普通食品 >

详细内容

【标准解读】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产品名称合规要点解读

2026-06-23 18:11:12  点击量:

 
 

一、前言:合规命名是防范打假、规避处罚的核心

 
 

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对预包装食品产品名称的标示要求更细化、更严格,直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规痛点。产品名称作为标签核心信息,是监管抽检、职业打假投诉的高频关注点,唯有严格遵循国标要求,做到真实、清晰、无误导,才能有效规避合规风险、杜绝打假隐患。

本次解读围绕产品名称标示的强制要求、命名规则、特殊情形、常见误区、合规示例展开,贴合企业生产、标签设计、市场销售全流程,具备极强的实操参照价值。

 
 

二、GB 7718-2025 产品名称核心强制要求

 
 

(一)必须标注真实属性名称,且位置醒目

食品标签需在醒目位置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属性名称要精准体现食品的配料特征、工艺特点、品类归属,让消费者一眼看清食品本质,杜绝模糊、误导性表述。

真实属性名称是产品名称的核心,无国标、行标、地标命名的,需选用通俗易懂、不会引发混淆的通用名称。

(二)优先选用标准名称,严禁随意自创

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公告中已明确规定食品名称,必须选用其中一种,或选用与标准名称本质相同的表述(如干酪与奶酪、榛子巧克力与榛仁巧克力)。

禁止脱离标准随意命名,避免因名称不规范引发合规质疑。

(三)非属性名称配套标注,字号、字体有严格限制

可同时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商标名等,但这类名称若易误导消费者对食品属性的认知,必须在同一版面临近位置,配套标注真实属性名称。

且属性名称的字高不得小于非属性名称,字体、颜色需保持一致,禁止用字号、色差刻意弱化属性名称。

(四)名称提及配料需定量标示,三类情形可豁免

产品名称中提及某一配料或成分,需同步标示该配料的添加量或成品中的含量,避免夸大配料含量、误导消费。

豁免定量标示的情形:

国标、行标、地标及官方公告中既定的食品名称(如牛奶巧克力);

仅体现风味、口感,不涉及实际配料添加量的名称(如草莓味冰淇淋、柠檬味软糖);

非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三、产品名称合规命名细则,严防打假漏洞

 
 

(一)风味类产品命名规范

仅靠香精、香料调配风味,无对应实物配料的,严禁直接用实物原料命名,必须标注“味”字,如“草莓味饮料”“橙子味硬糖”,不得标注“草莓饮料”“橙子糖”,避免消费者误以为添加了真实果蔬原料。

若添加了对应实物原料,名称可直接体现原料,同时需按要求标注含量。

(二)原料专属类产品命名规范

名称体现单一畜禽肉、水产品等动物源性原料的,所用原料必须全部来自该品类;

名称体现两种及以上原料的,原料添加量需与名称表述匹配,严禁名不副实。

例如标注“牛肉肠”,原料必须全部为牛肉,不得掺杂其他肉类;标注“猪肉鸡肉肠”,两种肉类均为主要原料,不得缺斤少两。

(三)新创、商标类名称配套规范

新创名称、商标名不得脱离食品真实属性,不得使用夸大、虚假、易混淆的词汇。

例如自创“鲜萃果饮”,必须在临近位置标注真实属性名称“果味饮料”,且“果味饮料”字号不小于新创名称,杜绝用花哨名称掩盖产品真实品类。

(四)禁止使用的违规命名表述

禁止使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词汇,非保健食品不得暗示保健功能;

禁止使用虚假、夸大、欺骗性词汇,如“纯天然”“特级”(无标准依据)、“特供”“专供”等;

禁止使用违背科学常识、贬低同类产品、封建迷信类表述;

禁止用外文、生僻字替代规范汉字,外文名称需与中文属性名称涵义一致、一一对应。

 
 

四、常见违规误区与打假高发问题

 
 

(一)高发违规情形

未标注真实属性名称,仅用新创名、商标名,误导消费者;

属性名称字号过小、颜色过浅,刻意被非属性名称掩盖;

风味产品漏标“味”字,用原料名直接命名,虚标实物配料;

名称提及配料未标注含量,且不属于豁免情形;

脱离国标、行标随意命名,名称与产品实际属性不符;

使用违规禁用词汇,夸大产品品质或功效。

(二)打假典型陷阱

职业打假多聚焦名称与实物不符、属性名称缺失、字号不达标、违规禁用词、配料含量未标示等问题,这类问题取证简单、处罚依据明确,是企业极易踩坑的痛点。

尤其针对风味饮料、肉制品、乳制品等品类,命名不规范极易成为投诉举报的突破口。

 
 
 

五、合规与违规示例对照,直接参照使用

 
 

产品品类

合规标示示例

违规标示示例

违规原因

果蔬风味饮料

桃味饮料(真实属性名称)

鲜桃饮料、蜜桃汁

无真实桃肉添加,未标“味”字,误导消费

肉制品

猪肉鸡肉肠

纯肉肠(掺杂淀粉)

名称夸大,与实际配料不符

乳制品

风味发酵乳

酸奶(无标准依据,且属性名称缺失)

未选用标准名称,表述不规范

新创名称食品

轻食脆片(商标名) 膨化食品(属性名称)

仅标注轻食脆片,无属性名称

缺失真实属性名称,误导消费者

 
 

六、企业合规实操建议,筑牢打假防线

 
 

对标国标先行:标签设计前,核查对应食品国标、行标,确定标准属性名称,杜绝自创非标名称;

规范版面设计:真实属性名称置于醒目位置,字号、字体、颜色优于配套名称,避免版面误导;

严控配料对标:名称提及的原料、风味,务必与实际添加量一致,需定量标示的及时标注,豁免情形做好留存;

剔除违规词汇:全面排查标签,删除无依据的夸大词、违禁词、保健功效词;

提前合规审核:新品标签上线前,做好合规自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审核,从源头规避打假风险。

 
 

七、结语

 
 

GB 7718-2025对产品名称的规范,核心是回归食品真实属性,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同时也为企业划定了清晰的合规红线。

企业只有严守标准、规范标示,做到名实相符、清晰醒目,才能彻底杜绝因名称违规引发的打假投诉、监管处罚,保障产品顺利入市、合规销售。

来源:天长一色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