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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心掏肺】中国食品企业【预包装食品标签合规】自查清单!

2026-07-08 16:27:12  点击量:

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新规实施倒计时不足一年。GB 7718-2025 将致敏物质标示由“推荐”升级为“强制”,日期标示新增“保质期到期日”,预包装食品定义扩大至计量方式销售食品。以下清单依据标准正文及官方解读整理,供企业逐项核对。 

标准编号
GB 7718-2025
实施日期
2027年3月16日
替代版本
GB 7718-2011
过渡期
2年(可提前执行)

一、基础信息核查

▶ 预包装食品定义(已扩大)
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 预先定量制作、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质量/体积/长度标识的食品
  • 预先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称重/计件)

称重销售的糖果、巧克力、坚果、果脯等预先包装食品,现纳入预包装食品范畴。

二、基本要求(第3章)

  •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 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 标签与食品或其包装物不分离
  • 不得标示违背科学常识、公序良俗的内容
  • 不得使用虚假、夸大等欺骗性语言文字、图形、符号
  • 不得利用字号大小、色差、版面设计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 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暗示保健功能
  • 强制标示内容使用规范汉字(商标、邮箱、网址除外)
  • 外文/拼音/繁体字字高 ≤ 对应规范汉字字高
  • 不得标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军队等

三、食品名称(第4.1.2条)

  • 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无规定时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的常用名称
  • 商品名不得替代通用名(如须标注“胸腺肽压片糖果”)
  • 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须定量标示该配料含量

四、配料表(第4.1.3条)

  • 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
  • 食品添加剂标注通用名称(如“山梨酸钾”,不得简写)
  • 复合配料须展开标示(无论占比是否超过25%)
  • 特别强调添加或含量高低的配料/成分,须标注添加量或含量
  • “无/不含”声称:仅当成分实测为0时可使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等不得使用
  • 禁用“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语

五、致敏物质(第4.4条)—— 由推荐改为强制

八大类强制标示致敏物质
  •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等)
  •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虾、蟹等)
  • 鱼类及其制品
  • 蛋类及其制品
  • 花生及其制品
  • 大豆及其制品
  • 乳及乳制品
  •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标示方式:配料表中加粗/下划线,或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单独提示
生产线可能交叉污染时,须标注“可能含有 XX”
芝麻及其制品、椰子及其制品等其他致敏物质可自愿标示

六、日期标示(第4.1.7条)—— 核心变化

  • 生产日期须按年、月、日顺序标示
  • 保质期到期日须按年、月、日顺序标示
  • 保质期(可选):在标示了前两者的前提下,可自愿标示
  • 豁免情形:保质期≥6个月,或包装最大表面积≤20cm²时,可仅标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 如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形式,须标明具体部位
  • 禁止用“见封口”等模糊表述
  • 消费保存期:鼓励自愿标注(长于保质期,不代替保质期)

七、净含量与规格(第4.1.5条)

  • 净含量须在主要展示版面标示
  • 同一包装内含多件预包装食品时,须标示净含量和件数关系

八、生产者/经营者信息(第4.1.6条)

  • 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标注产品标准号
  • 进口食品标注国内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九、数字标签(新增)

  • 企业可自愿选择标示数字标签
  • 数字标签内容须与实体标签一致
  • 包装上须标注“数字标签”字样,不得仅用二维码替代实体标签
  • 数字标签内容应清晰、醒目,不得有弹窗、飘窗等干扰

十、营养成分表(GB 28050-2025)

  • 强制标示项(1+6):能量 + 蛋白质 + 脂肪 + 碳水化合物 + 钠 +饱和脂肪(酸)+
  • 按标准固定顺序排列,数值与检测结果一致
  • 使用营养强化剂或做营养声称时,须标示对应成分含量+NRV%

▶ 核心变化速览

预包装食品定义新增计量方式销售食品
致敏物质标示推荐性 → 强制性
日期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均按年月日)
数字标签无 → 新增,自愿选择
“不添加”声称未明确禁止 → 全面禁用
定量标示名称提及配料必须定量标示

⚠️温馨提示

    GB 7718-2025 删除了字体字号、净含量等具体标示要求,由《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标签审核时两个文件须同时对照。

▶ 企业行动建议

  • 立即启动标签自查,对照清单梳理现有标签,重点核查日期、配料、致敏原、声称等核心模块。

  • 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优先级,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标签改版设计。

  • 企业可在过渡期内提前执行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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