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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技术】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致敏物质对比!
2025-04-01 19:01:53 点击量:
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于近期正式发布,将致敏物质信息标示从推荐性要求升级为强制性规定。本网基于全球主要贸易国及地区的标准法规差异,系统梳理15个国家和地区致敏物质清单,助力企业规避跨境贸易风险,提升国际供应链合规水平。 根据GB 7718-2025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需强制标示以下8类致敏物质: 1. 含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 2. 甲壳类及其制品 3. 鱼类及其制品 4. 蛋类及其制品 5. 花生及其制品 6. 大豆及其制品 7. 乳及乳制品(含乳糖) 8.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标示形式: 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标示 在配料表邻近位置添加提示语(如“含……致敏物质”) 鼓励标示: 八大类以外的致敏物质 生产加工过程可能带入的致敏物质,如“(本产品)可能含有……”“本(此)生产线还(也)加工含有……的食品(产品)” 豁免情况: GB 7718-2025的附录D中规定了免除标示致敏物质提示的目录。 GB 7718-2025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与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接轨,但各国(地区)对致敏物质的管控仍存在显著差异。食品伙伴网将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强制致敏物质梳理成表格,以便快速比对各国强制致敏物质范围(○代表强制要求)。 1. 地域特殊性需警惕 日本除8种强制标示的致敏物质外,还规定了20种推荐标示的致敏物质(如鲍鱼、苹果); 韩国强制标示桃子、肉类、西红柿,巴西强制标示乳胶,易被忽视; 欧盟、俄罗斯及海湾国家强制要求标示芹菜、芥末、羽扇豆。 日韩致敏物质清单均为特定食品种类,而非整个类别。 2. 标示形式差异大 各国(地区)致敏物质标示形式并不统一,如日本对于共线带入的致敏物质不允许使用“可能含有……”的表述。需警惕因致敏物质标示形式不合规带来的风险。 3. 添加剂警示语不可漏 亚硫酸盐:含量超10mg/kg时,多国要求标示警示语。 阿斯巴甜:大部分国家及地区虽未将阿斯巴甜列为致敏物质,但都要求含有阿斯巴甜的食品需要添加相关警示语。 建立动态清单:致敏物质清单并非一成不变,如日本在2024年修订了推荐致敏物质清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也在2025年修订致敏物质清单。食品伙伴网建议企业关注国际法规动态,根据出口国(地区)定期更新致敏物质数据库。 审核标签模板:国际致敏物质标示要求多种多样(如字体、位置、警示语),企业应重视食品标签合规性审核,确保致敏物质标示形式符合当地法规要求。 排查共线风险:食品伙伴网建议企业排查共线生产风险,建立原料风险分级档案,避免因原料供应商变更或代工厂共线生产导致隐性违规。 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和地区在致敏物质标示要求上存在着诸多差异。对于食品进出口企业来说,要想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了解并遵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法规和要求。 如果您的企业在食品进出口合规方面遇到了问题,或者对各国的致敏物质标示要求还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本网。我们拥有专业的合规咨询团队,能够为您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合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