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亚洲新闻 >

详细内容

【出口警示】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分别发布针对食品的政策和通报

2024-04-19 22:16:54  点击量:

  本网讯  在本周(4.15-4.19),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分别发布针对食品的政策和通报。以下从国外进出口政策措施、违规通报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国外进出口政策措施

 

印度解除对斯里兰卡洋葱出口禁令

斯里兰卡《adaderana》4月15日报道,印度政府已解除对斯洋葱出口禁令,允许出口最多10,000吨洋葱。

 

美国生产商协会要求禁止印度虾类进口

美国虾类加工商协会(ASPA)4月15日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提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307节规定,禁止从印度进口“强迫劳动”生产虾产品。

 

墨西哥推迟进口转基因玉米禁令至2025年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近日,墨西哥政府宣布,将原定于2024年3月实施的禁止从美国进口转基因玉米的禁令推迟至2025年。

 

新加坡对美国受禽流感疫情影响地区的禽类产品实施临时进口限制

2024年4月15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暂停进口美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

 

韩国新增石榴籽等4种禁止进口到韩国国内的海外食品等的原料成分

4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第2024-199号公告,在《指定与解除禁止进口韩国国内海外食品等的原料成分指定指南》中新增4种禁止进口到韩国国内的海外食品等的原料成分。

 

二、出口违规通报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饮料瓶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4年4月16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饮料瓶不合格。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我国出口土茯苓被检出铅含量超标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4年4月17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土茯苓不合格。据通报,不合格土茯苓销至了荷兰和瑞典。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产品中重金属的含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不锈钢餐具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4年4月17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不锈钢餐具不合格。据通报,不合格不锈钢餐具销至了瑞士。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小吃和汤料等产品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4年4月12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小吃和汤料等产品不合格。据通报,不合格汤料销至了德国、爱尔兰和荷兰。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通报我国台湾地区出口菠萝酱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4年4月17日,波兰通过RASFF通报我国台湾地区出口菠萝酱不合格。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不使用欧盟未授权物质,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日本通报我国出口红辣椒粉和生鲜圆葱不合格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消息,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我国2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4年4月中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更新至4月14日)

2024年4月份,我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涉及水产品、加工食品和农林产品等,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2024年4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4月18日更新)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24年第15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4年第15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15例。据通报,不合格汤料销至了德国、爱尔兰和荷兰。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不使用欧盟禁用农药,注意食品中真菌毒素的存在,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来源:食品伙伴网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