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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

2017-03-01 17:24:26  点击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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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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