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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疑难】“三新食品”与食药物质常见问题解析
2025-02-12 17:59:23 点击量:
(一)共性问题
1. “三新食品”是什么,我国如何管理?
2. “三新食品”公告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关系是什么?
3. 新食品原料和食药物质如何界定和管理?
4. 食品提取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5. 已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公告中的产品“性状”是否需要严格遵守?
6. 新食品原料能否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运动营养食品)?
公告中使用范围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可作为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原料来源,其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公告规定。公告中未明确标示使用范围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应按照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关标准等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7. 新食品原料推荐食用量及最大使用量是否应该强制性遵守?
对于公告中明确规定推荐食用量以及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的新食品原料,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生产,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监管。对于消费者,建议按照公告中的推荐食用量进行食用。
8. 新食品原料在固体饮料、浓缩饮料、乳及乳制品中添加量的问题。
已批准可用于乳及乳制品的新食品原料,如添加在乳粉中,应将乳粉以1:8(w:w)折算为液体乳计算每日食用量。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9号公告批准透明质酸钠为新食品原料,可用于乳及乳制品等食品类别中,其在乳及乳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 g/kg。乳粉可以1:8(w:w)折算为液体乳。
9. 新食品原料公告中推荐食用量应该如何换算?
情形一:无特定成分,推荐食用量无需折算。新食品原料含有多种成分或混合物,无明确特征成分,则推荐食用量为批准产品的量,无需根据成分进行浓度折算,如番茄籽油、元宝枫籽油、牡丹籽油、翅果油、蛋白核小球藻等。
情形二:有特定成分,推荐食用量需要折算,具体分为两种:一是公告中明确推荐食用量以某一特定成分计。该推荐食用量为该特定成分的食用量,当使用符合公告质量规格要求的新食品原料时,其推荐食用量应当按照该特定成分的实际浓度折算。例如:DHA藻油公告中规定推荐食用量为≤300毫克/天(以纯DHA计),质量规格要求DHA含量≥35%,则DHA含量为35 g/100g的DHA藻油食用量应为300毫克/天÷35%≈857毫克/天,DHA含量为60%的DHA藻油食用量应为300毫克/天÷60%=500毫克/天。二是公告中未明确推荐食用量以某一特定成分计。公告产品的中文名称为某一特定成分或依据某一特定成分命名,质量规格规定该成分含量要求,但推荐食用量未指出以该特定成分计,则公告的推荐食用量为符合质量要求最低值的食用量,高出该值的应当按照该特定成分的实际含量折算。如茶叶茶氨酸公告中规定推荐食用量为0.4克/天,质量规格要求茶氨酸含量≥20%,则茶氨酸含量为40%的茶叶茶氨酸食用量应为0.4克/天×20%÷40%=0.2克。既往公告的叶黄素酯、γ-氨基丁酸、蚌肉多糖等均按此方法进行折算。
10. 新食品原料不适宜人群中婴幼儿和儿童的定义问题。
11. 新食品原料使用范围规定中“婴幼儿食品”的定义与范围,以及不能用于“婴幼儿食品”是否等同于婴幼儿不宜食用等。
新食品原料公告中婴幼儿食品是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公告中标明“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的新食品原料,指在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不允许使用该新食品原料。公告中标明“婴幼儿不宜食用”的新食品原料,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为婴幼儿。
12. 关于菌株一致性的判定问题。
13.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与《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使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14.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与《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名后过渡期是如何规定的?
(二)特定问题
1. 蛋白质酶解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如水解蛋黄粉(原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玉米低聚肽粉(原卫生部2010年第15号公告)、小麦低聚肽(原卫生部2012年第16号公告),均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GB2760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适合2013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2. 红参是否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3. 文冠果种仁制备的文冠果油是否需要标示不适宜人群?
4. 低聚半乳糖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是如何规定的?
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应当符合GB 14880的有关要求,低聚半乳糖作为新食品原料时,应符合新食品原料原公告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1. 已公告批准的食药物质目录包括哪些物质?
2. 藕节、冬瓜皮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3. 灵芝孢子、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号)明确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
4. 食药物质目录中鲜白茅根如何定义?是否可以在产品标签中直接标注白茅根?
5. 干芦根是否可以作为食药物质?
6. 黑枣和桔红是否可以作为食药物质?
7. 牡蛎壳是否为食药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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