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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递】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5-08-22 18:00:47  点击量: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9日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73号

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2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3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38号

关于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4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52号

关于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5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72号

关于公布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6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187号

关于公布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及检验检疫监管便利措施的公告  

7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123号

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8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27号

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9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90号

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10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4号

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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