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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解读】国家总局121号令:精准监管护航——舌尖安全!

2026-01-11 15:56:52  点击量:

写在前面: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以第121号令正式发布修订后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作为聚焦市场投诉举报治理的核心部门规章,新规靶向破解食品安全领域投诉举报的突出痛点,通过制度创新厘清权责边界、压实监管责任、规范维权秩序,不仅让消费者维权更高效,更让基层监管人员和合规企业迎来“减负松绑”,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一、精准区分维权与牟利,为行政资源“松绑”

此前,职业索赔人针对食品标签非安全性瑕疵批量购买、集中投诉,甚至伪造证据索要赔偿的现象愈演愈烈。一些人以“打假”之名行“胁迫”之实,有人一年举报2000多次却均不构成案件,大量恶意投诉举报不仅让中小食品经营者不堪其扰,更让基层市场监管人耗费海量精力处理此类纠纷,叫苦不迭,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反而被挤压处置空间。121号令的核心突破,就是在立法层面明确“生活消费需求”的五大判断因素,将购买数量与消费习惯明显不符、短期内大量集中投诉等情形纳入不予受理范围。同时划定清晰红线: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投诉的直接不予受理,涉嫌敲诈勒索的移送公安机关,这一调整让监管力量从无效纠纷中解脱,集中投向查处真正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正如不少基层执法人员留言欢呼的那样,“终于能把精力用在刀刃上”。

二、压实平台管辖责任,阻断问题食品流通链条

食品电商蓬勃发展带来的商家地址隐匿、责任主体推诿等问题,曾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难点。121号令直击这一痛点,优化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投诉管辖规则:优先由商家公示地址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理,未公示或公示地址无法联系的,直接由平台住所地部门管辖。这一调整倒逼平台严格履行商家身份核验、信息公示义务,若平台未落实责任,将直接承担管辖范围内的投诉处理责任。通过明确责任链条,新规从流通环节阻断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销售路径,让消费者维权时“找得到主体、找对监管部门”,也让企业免受“投诉无门”和“恶意纠缠”的双重困扰。

三、构建监管闭环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与靶向性

新规通过流程优化,为食品安全监管打造全流程闭环。一方面,新增投诉回访问效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被受理,更能切实落地解决;另一方面,明确监管部门在调解中发现食品违法线索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理。同时,建立重复举报不予处理、补充新事实并案处理的机制,删除广告领域举报移送程序,大幅减轻基层执法人员的无效工作负担。全国12315平台的一体化处理机制,更实现了投诉举报信息的集中归集与大数据分析,帮助监管部门精准掌握行业风险点,实现“靶向监管”,执法效率显著提升。

结语:

从暂行办法到正式部门规章,121号令的升级是食品安全治理的一次精准发力。它以制度创新厘清了各方权责,既为消费者合法维权开辟高效通道,又为基层监管人员“减负松绑”,更为合规食品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随着新规落地施行,期待其持续净化食品安全领域的投诉举报生态,让监管力量真正守护群众“舌尖安全”,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无处遁形,推动食品行业迈向更健康、更有序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刚刚,总局令第121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公布,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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