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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黑榜】海南检出13批次不合格食品,有泥鳅、鲫鱼、干枸杞等

2023-11-15 19:05:37  点击量:

  本网讯 11月1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6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3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洗涤剂、兽药残留和理化指标不合格。
 
  3批次食品检出洗涤剂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洗涤剂超标问题,分别为海口秀英川帮火火锅店使用的茶杯(自消毒餐具),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海口秀英韩班长餐厅使用的汤碗(自消毒餐具),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海南铜焱府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骨碟(自消毒餐具),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
 
  洗涤剂,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用化工产品,我们一般使用的洗涤剂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对皮肤、肝脏、血液系统等有慢性毒害作用。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洗涤剂残留超标,对身体健康有害。
 
  7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琼中乌石麦海荣渔摊销售的白贝(贝类),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屯昌屯城可行水产摊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美贝(贝类),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方八所商贸市场陈梅英销售的角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琼海塔洋覃茂健鱼摊销售的金鲳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海垦店销售的金鲳鱼(海水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氯霉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由于氯霉素的抑菌效果好,以及相对廉价,目前仍有少数生产经营企业将其用于家禽、畜类以及水产品中。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
 
  3批次食品检出理化指标不符合规定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理化指标不符合规定问题,分别为儋州那大杨氏兴隆商行销售的八角,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家佳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九制香榄,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慧萍副食店销售的干枸杞,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二氧化硫以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黄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不适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了起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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