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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内蒙古检出31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原味葵花籽、干噎酸奶、小米醋等

2026-10-28 18:55:17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0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3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乌兰察布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察哈尔大街店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圣斯(内蒙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石磨豆腐皮,大肠菌群不合格;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富利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兴和县相思缘米线加工坊生产的过桥米线(番茄),菌落总数不合格;临河区杨富元干果炒货厂销售的、标称乌拉特中旗庄生炒米厂生产的三和尚硬炒米,霉菌不合格。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生产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控制漏洞。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降低食品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炒米》(DBS15/ 010-2016),标准允许限应不大于150CFU/g。方便食品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1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标称集宁区荣姐食品加工销售(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马铃薯淀粉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东胜区凤龙食品批发销售部销售的、标称东胜区蒙乡源食品厂生产的农村粉条(生产日期为2026-04-23),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临河区真好运粉条加工厂销售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东胜区凤龙食品批发销售部销售的、标称东胜区蒙乡源食品厂生产的农村粉条(生产日期为2026-04-2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准格尔旗丰裕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托克托县富迎来调味品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八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青山区君扬烟酒店销售的、标称包头市龙驹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驹奶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青山区君扬烟酒店销售的、标称包头市龙驹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驹马奶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乌兰察布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察哈尔右翼前旗李妈妈酱菜厂生产的李妈妈酱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准格尔旗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阳光新生活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赢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锦之和精制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准格尔旗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和谐店销售的、标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赢乡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精制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临河区纳帕溪谷一亩田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内蒙古绿兆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巴盟烩酸菜(发酵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达拉特旗益尚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达拉特旗圆味通调料批发厂生产的干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临河区纳帕溪谷一亩田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聚香源调味食品厂生产的大料粉(八角粉),日落黄不合格;临河区大海调料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临河区李继成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内蒙古都乐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昌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集宁区荣姐食品加工销售生产的马铃薯淀粉粉条(生产日期为2026-04-17),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内蒙古都乐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昌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集宁区荣姐食品加工销售生产的马铃薯淀粉粉条(生产日期为2026-04-2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200mg/kg。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八角中最大残留量为0.15g/kg,在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在干姜花椒香辛料粉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储存过程中,超范围使用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物质,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奶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为改善口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配制酒交叉污染。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发酵蔬菜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日落黄属于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长期摄入日落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大料粉中不得使用日落黄。大料粉中检出日落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1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耕牛奶制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武川县蒙歌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每芝酪(蔓越莓果粒),蛋白质不合格;临河区乔家熟食店销售的、标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康千食品厂生产的康千多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稀土高新区富仁干货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九原区周老三蒙特香炒货厂生产的原味葵花籽(生产日期为2026-04-17),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称乌兰察布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五香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稀土高新区富仁干货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九原区周老三蒙特香炒货厂生产的原味葵花籽(生产日期为2026-04-2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满达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凉城县康家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小米醋,总酸(以乙酸计)不合格;准格尔旗丰裕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准格尔旗富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胡麻油,酸价(KOH)不合格;东胜区那日松路传琦现炒干果店销售的现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临河区天天香水果蔬菜干果店销售的、标称五原县韩师傅炒货厂生产的香酥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集宁区亿蒙风干牛肉干批发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三益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噎酸奶(芒果味),蛋白质不合格;集宁区亿蒙风干牛肉干批发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三益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噎酸奶(樱桃味),蛋白质不合格。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蛋白质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构成机体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还能供给能量。长期摄入蛋白质不足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抵抗力下降。蛋白质是乳制品的重要质量指标之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含乳固态成型制品》(DBS15/ 002-2013)中规定,含乳固态成型制品中蛋白质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小于6.5g/100g。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不达标;也可能是企业未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不合格,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总酸是反映食醋品质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规定,食醋中总酸最小限量值为3.50g/100mL。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

 

  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永和餐饮连锁百悦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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