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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浙江检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红茶、桂花酒、龙眼等
2026-11-05 18:31:15 点击量:
本网讯 11月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组织抽检20类食品505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杭州童小乐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杭州童小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血糯米核桃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童小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杭州澜丫头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目嘉味(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咸笋,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勾运路农贸综合市场薛彦青蔬菜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网店)销售的粗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马道菜市场伍冰冰摊位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南湖店销售的红茶,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柠檬黄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是如果长期大量摄入柠檬黄超标的食品,也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柠檬黄在红茶中不得使用。红茶中柠檬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 诱惑红,别名艳红、阿落拉红,属于合成着色剂,在食品工业中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诱惑红应按照标准使用,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诱惑红。蔬菜制品中检出诱惑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龙眼中最大使用量为0.05g/kg。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 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 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为嘉善县干窑镇淘梦百货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苏州红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类中酒精度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