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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执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12个方面、151条)
2025-04-16 22:48:36 点击量:
八项规定 12个方面 专题一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专题二 违规吃喝 正面清单 1.党员干部在参加各类聚餐前,对谁出钱、与谁吃、在哪吃、吃什么、怎么吃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应尽辨别责任和义务。 2.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宜安排公务接待标准的工作餐,确需安排的要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3.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是上限标准,并非所有接待的统一执行标准。 负面清单 专题三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1.事前不申报、事后不报告。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或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变相大操大办。 3.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取其礼金或借机敛财;将相关费用摊派给管理和服务对象。 4.使用公务车辆、公物或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的群众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等。 规范薪酬、津贴、补贴、奖金的设定和发放,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对违规发放的行为表现、违纪条款及与正常职工福利的区别等进行系统解读,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对照。 正面清单 1.公务员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按照规范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发放。 2.福利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在职在编人员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福利费实行统筹使用。 3.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遵纪守法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等原则。 负面清单 专题五 违规旅游 正面清单 1.公务行程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从严从简控制人数、天数、路线和工作任务,并严格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 3.要严格管理,从严审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行为,不得安排明显以旅游为目的的差旅活动。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期间的食宿费个人自理,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往返单位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据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的天数)和规定标准报销。 4.对因临时工作调整或特殊情况变更公务行程的,应当严格报批。 负面清单 1.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2.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等借机旅游。 3.借公务差旅之机到风景名胜区等公款旅游。 4.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5.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6.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专题六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专题七 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 1.国内公务接待被接待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情况特殊的可以先电话通知,在公务外出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发公函。党政机关邀请接待对象开展必要的公务活动,包括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等要素的公务活动邀请函可以视作公函。 2.公务接待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实行一事一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3.接待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协议酒店、定点场所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国内公务接待出行活动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交通费用。 5.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1次工作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负面清单 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本专题聚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系统解读违纪违规有关表现、离岗后从业限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等。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1.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 2.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3.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4.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5.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买卖股票或者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等违规营利活动。 6.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7.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干部未按规定纠正。 正面清单 1.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敢于发扬斗争精神。 2.能够积极面对压力,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直面问题和矛盾。 3.坚持求真务实,尊重客观规律。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 4.敢于创新,锐意进取,能够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创造性地推动工作。 负面清单 1.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2. 办理服务事项严重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并造成不良影响。 3.只发号令不出实招,只造声势不做实事,热衷说大话、喊口号,重显绩轻潜绩。 4.不思进取,求稳怕乱,工作中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解决,对新情况新问题反应迟钝,没有下力气认真研究解决。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问题。现实中,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基层反映强烈。本专题聚焦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剖析其主要表现、查处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正面清单 (一)文风 1.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不纳入精简统计范围的文件会议,也要贯彻上级精文减会部署要求。 2.大力弘扬“短实新”“简而明”优良文风,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上级未明确要求的,不再层层制定配套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真、函件等形式解决问题。 3.审慎定秘,能公开尽公开,便于文件传阅,知悉。 (二)会风 1.参会对象集中或会议内容关联的,可套会召开。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尽量以沟通协商、实地调研、现场办公代替开会。 2.严守会议纪律,按照通知要求着装、提前进场,不得随意找人替会;会议期间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不使用手机(会议期间仍需承担应急处置、会务保障任务的人员除外),不做与会议无关事情,会议未结束不得提前收拾材料、起身离场。严守会议秘密,严禁跑风漏气。 3.节约办会,不发放笔记本、书写笔,不发放纪念品等物品。会议文件、资料应双面印刷,文件袋一般使用纸袋。 (三)调查研究 1.调研要严格落实简化接待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调研纪律。 2.运用综合性、专题性、蹲点式、跟踪式、暗访式、谈话式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避免工作脱节。政策执行中注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了解具体落实情况,适时调整完善。 3.严格执行督检考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度计划项目只减不增。临时开展的督检考项目“一事一报”。 (四)督查检查考核 1.督检考做到“五不两直”:不专门布置、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和客观真实情况。 2.提倡联合督查,或充分运用“互联网+督查”,推动成果共享运用。充分发挥部门抓督查落实的主体责任,专项工作原则上不专门设立督查组。 3.规范网络工作群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学习平台管理使用制度,不简单将学习积分、排名作为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村级组织减负(城市社区组织参照执行) 1.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 2.以村民群众为对象、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在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负面清单 (一)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 1.为开会而开会,不解决实际问题;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 2.文件材料照搬照抄,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3.随意设立网络工作群,要求基层在群里“打卡留痕”。 4.调研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调而不研、扎堆调研,甚至让被调研单位写报告。 5.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 (二)村级组织减负方面(城市社区组织参照执行) 1.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2.党政群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村级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却将本应协调解决的人员、经费等保障责任转嫁给村级组织。 3.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或者提供材料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级组织实绩。 4.违规要求村级组织在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规定以外对口挂牌。 5.违规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1.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对作风问题“只挂帅不出征”,未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作风建设亲自抓、负总责。 2.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干部作风问题失管失察,导致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纠而复发、屡禁不止等。 3.领导干部未带头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身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专题九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