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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巧克力 女老总被判刑

2005-07-13 09:14:39  点击量:

        进口巧克力过期了,贸易公司女老总竟将生产日期改了后,放到某大型超市销售。近日,她被高新区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00年9月下旬至2001年1月,魏东平担任成都金长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长河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金长河公司进口了1万余件“天芙利”系列巧克力及太妃糖。这批巧克力及太妃糖最长的保质期是18个月。但到2002年7月8日,巧克力全部过期时,金长河公司还有数千箱“天芙利”系列巧克力没卖出去。为避免损失,魏东平将已经过期失效的食品备案登记证书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日期和已经过期失效的《卫生证书》的签证日期作了变更后,将之拿给超市建档。此后,魏东平又召集公司员工,更改巧克力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一切妥当后,这批过期巧克力被送到了该大型超市下属的各分店销售。
    2004年2月东窗事发时,这批改头换面的巧克力已卖了24万余元。魏东平对销售过期巧克力一事并无异议,但表示她这样做并非为了牟取暴利,而是为了减少损失。
    法院认为,魏销售过期巧克力,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其犯罪主观恶性不深,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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