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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中国食品企业【食品净含量标示常见问题】分享
2024-01-16 19:05:03 点击量:
引导词错误 净含量的标题只可以标示“净含量”三个字,标示“净重”“毛重”“容量”等都属于净含量标题标示不规范。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1 规定: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单位错误
a) 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毫升(mL)(ml),或用质量克(g)、千克(kg);
b) 固态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
标签未按标准要求使用计量单位(1000g),不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3的规定。标签中净含量标示值为1000g,属于净含量Q≥1000g,计量单位应标示为千克(kg),如“净含量/规格:1kg”。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3的规定:净含量计量单位的标示方式,如下表:
字符高度错误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4.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净含量位置错误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标示在同一版面,以便使消费者在看到食品名称的同时易于看到净含量的标示。
不能,版面设计时应设计在一起,展示时能够摆在同一视觉版面上,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标示在同一版面,以便使消费者在看到食品名称的同时易于看到净含量的标示。
未标注固形物含量
半固态、黏性食品、固液相均为主要食用成分或呈悬浮状、固液混合状等无法清晰区别固液相产品的预包装食品无须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预包装食品由于自身的特性,可能在不同的温度或其他条件下呈现固、液不同形态的,不属于固、液两相食品,如蜂蜜、食用油等产品。
组合和促销装问题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7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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