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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备查】中国食品外包装可以不标注生产日期么?

2024-01-23 17:40:59  点击量:

1、食品外包装可以不标注生产日期么?

食品外包装可以不标注生产日期么?

 

不可以

      2023年7月17日上午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在正镶白旗老七超市二店购买酸奶,每瓶价格为10元,饮用后一直腹泻,消费者检查该酸奶外包装发现生产日期只标注了2023年,并没有明确标注几月几日生产。消费者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于是拨打投诉电话寻求帮助。

      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营者承认是他们销售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信息。

 

2、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当表明哪些事项?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食品经营者是否可以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答:不能。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手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4)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报道:《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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