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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打尽】国家卫健委:GB 2760食品分类解答汇总 !

2025-05-27 17:56:10  点击量:

1.
如何确定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分类?
 

答: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GB 2760规定的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是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特点划分的食品类别。GB 2760的“食品分类系统”是以食品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原料为基础,结合食品加工工艺特点的原则进行划分的,其分类系统包含了最大可能完整的食品类别。同时,与GB 2760配套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指南》对该分类系统中每个食品类别进行了解释说明和举例。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在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等法律规定前提下,可根据上述食品分类依据,确定其加工食品的类别,并根据确定的食品类别按照GB 2760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2.
有双重或者多重属性的食品如何分类?
 

答:对于部分有双重或者多重属性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其主要产品属性按照GB 2760的食品分类原则明确归入某一食品类别,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部分推荐性国标中对于双重属性如何归类已给出示例,如《饮料通则》(GB/T 10789—2015)中规定: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交叉命名时,应同时符合相应类别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执行GB 2760和GB 14880。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的产品,应同时符合果汁饮料和碳酸饮料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对碳酸饮料的规定。

 

 

3.
由多种食品类别组成的复合产品如何执行GB 2760?
 

答:GB 2760的食品分类系统主要以食品原料为基础、结合食品加工工艺进行划分,对于由多种食品类别组成的复合产品,可根据各组成成分的食品原料类别归属、加工工艺等信息确定各成分在食品分类系统中相应的食品类别,按照相应的食品类别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肉馅饺子,饺子皮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应按照面制品的规定执行,肉馅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应按照肉制品的规定执行。

 

 

4.
遇到GB 2760的食品分类与其他食品分类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出于不同的管理目的,目前有多种食品分类原则和食品分类系统。本标准所附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仅适用于GB 2760。在确定某类食品其生产加工过程中能使用哪些食品添加剂时,应根据GB 2760的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归类。如植脂末在GB 2760中归类为“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其他分类系统可能归类为固体饮料,因此植脂末应按照“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5.
油炸坚果和籽类是否属于熟制坚果与籽类?
 

答:根据GB 2760的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04.05.02.01)分为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04.05.02.01.01)和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04.05.02.01.02)。熟制坚果与籽类的加工工艺包含了油炸工艺,该工艺同样适用于其下级类别。

 

 

6.
表E.1 食品分类系统中的“04.02.02.03腌渍的蔬菜”也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发酵,和“04.02.02.06发酵蔬菜制品”的区别是什么?
 

答:按照是否存在发酵过程,GB 2760将蔬菜分为发酵类和非发酵类,分别为“04.02.02.06 发酵蔬菜制品”和“04.02.02.03 腌渍的蔬菜”,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照相应规定执行。只要存在发酵过程的蔬菜,就应归入04.02.02.06发酵蔬菜制品,并按相应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7.
馒头的食品分类是什么?
 

答:根据GB 2760的规定,馒头属于发酵面制品(食品分类号06.03.02.03)。

 

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FDA食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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