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营销 >

详细内容

【避免被罚】从3·15听花酒事件来看普通食品广告禁止要求!

2024-03-29 17:11:55  点击量:

 

央视3·15晚会上,一家听花酒体验店广告展示这款酒具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调节生理紊乱、抗衰老等功效。此外,听花酒在宣传中还涉及了未取得专利的相关内容,并以此作为产品的一大卖点。以上宣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中关于“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等规定。

那么食品企业如何做好宣传管理,我们从了解广告的禁止规定入手,规避合规风险。本网利用“食品合规管理体系”管理工具——“食品企业合规义务管控智慧云”,将国家重要的关于广告管理禁止性规定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下表为普通食品广告管理禁止要求。

表1 普通食品广告管理禁止要求

 

\\\\

上文中对于食品广告管理禁止要求进行了梳理,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食品广告内容禁止要求

 
 

1.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2.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不得用国(军)旗、国(军)歌、国(军)徽,机关人员名义等;

4.不得使用最高级等极限词;

5.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妨碍社会安定、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存在歧视等;

6.不得使用未授权或无效的专利,不得谎称已取得专利;

7.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8.不得贬低其他商品或服务;

9.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10.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等。

二、酒类广告内容禁止要求

 
 

1.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2.出现饮酒的动作;

3.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4.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等。

三、食品广告行为禁止要求

 
 

1.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作为代言人;

2.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以及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3.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

4.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5.网络广告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等。

食品广告的目的是向大众介绍产品,必须是客观,公正的。通过宣传虚假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宣传功效、损害利益、妨碍安全等的方式来推销产品都是禁止的。做好食品广告合规,不仅能使消费者了解产品,还可以规避监管处罚、媒体曝光,提高企业公信力。

食品宣传需要确保广告合规性,避免因触及禁止规定所带来的违规风险。食品伙伴网致力于确保企业“广告合规”管理,“食品合规管理体系”助力企业系统做好食品合规管理!

来源:食品标法圈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田芳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