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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知识】收藏!商品条码常见问题解答
2025-09-17 18:32:33 点击量:
2. 关于委托加工的产品如何分配商品条码?
3. 对于在境内销售的进口商品如何使用商品条码?
4. 自身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何使用商品条码?
5. 没有查询到产品信息,我的商品条码是还没生效吗?
6. 企业申请的商品条码,其他企业可以使用吗?
7. 条码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8. 条码注销后,未清零的库存还能继续在市场流通吗?
9. 商品条码的使用和分配应遵循哪些原则?
10. 什么情况企业需要为商品分配新的商品条码?
11. 在零售商品上印制的商品条码有没有大小限制?
14. 为什么要做产品信息通报?
15. 微信为何扫描不到对应的产品信息?
16. 微信可以扫描我的产品信息吗?
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
1. 生产者对其生产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生产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对其所生产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
2. 销售者对在经销环节改变包装形式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若商品在经销环节包装被改变,可以使用销售者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由销售者对包装改变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
3. 服务提供者根据需要对其自制或自有品牌的产品分配商品条码。如医院申请厂商识别代码,为院内制剂分配商品条码。
如:A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一种商品,由A公司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并为B公司生产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同时应在商品或外包装上标 注A、B公司的相关信息。
产品信息查询不到可能因产品信息通报不及时或数据同步等原因查询不到产品信息。
专用权是指:系统成员有权专用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企业决定注销时请了解《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