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权威回答】饮品店简单加热预包装食品申请许可证问题?

2023-06-05 17:55:12  点击量:

留言: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咖啡店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制饮品制售项目。现新增:将预包装的“包子”、预包装的“肠仔”,一起放进微波炉加热,做成热狗包。问1:是否需要变更,增加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问2:如果需要,由于使用预包装食品、一次性餐具(纸),清洗、切配等设备是否合理缺项?

回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不需要增加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