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权威回复】食品的配料表中的一种配料含有辐照工艺原料,产品标签如何标识?

2023-11-01 16:16:21  点击量:

 

 

根据GB7718的规定:4.1.11.1辐照食品 4.1.11.1.1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 4.1.11.1.2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 我公司产品使用了鸡精调味料(鸡精配料又使用辐照香辛料)。故请问:我公司使用的鸡精本身没有辐照,但鸡精使用的香辛料又使用了辐照原料,我们公司生产的产品标签中配料表是否需要标识辐照信息,又如何标识,请明示。

 

根据GB7718实施指南对4.1.11.1辐照食品的释义,经过辐照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食品名称的附近注明“辐照食品”字样。如某一食品中的某些配料经过辐照,则必须在标签的配料表中配料名称附近注明“辐照原料”、“辐照”或“辐照灭菌”等字样。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