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收藏】中国食品企业【餐饮业】有害生物防控制度!
2023-12-04 17:38:34 点击量:
中国食品企业【餐饮业】有害生物防控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有害生物防控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确保有害生物防控效果。有害生物主要指老鼠、苍蝇、蟑螂等。
2.老鼠防控措施主要有:加工场所与外相通的门窗设置防鼠板、防鼠网;管道与墙壁连接处孔洞封闭;下水道出水口设置鼠篦子,下水道盖板严密。食堂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
4.苍蝇防控措施主要有:加工场所与外相通的门设置防蝇帘,窗户设置防蝇网,室内按要求安装灭蝇灯(推荐粘捕式灭蝇灯)。
5.蟑螂防控措施主要有: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
6.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应使用低毒或微毒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置易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
2.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门下沿缝隙小于6mm防鼠;
3.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
4.餐饮服务场所防鼠设施完备无损,破损门角、边、框,用铁皮镶包,高度30cm,门和门框间隙小于6mm,门的底边与地面间隙小于13mm。木门、门框底部包铁皮,高30cm;除冷冻(藏)库外的食品仓库门口须安装挡鼠板,高度60cm。挡鼠板的底边与地面和固定槽(框)缝隙小于6mm。
三、开展除“有害生物”工作,防止“有害生物”孳生。
1.加工经营场所内发现有“有害生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并予以扑灭。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物理防治(粘鼠板、灭蝇灯等)优先,化学防治(滞留喷洒等)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2.药物除“有害生物”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3.灭蝇灯悬挂数量和高度适宜,且安装在门窗等虫害侵入位置,与照明设施保持适当距离。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点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食品;
4.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
五、使用杀虫剂进行除“有害生物”,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六、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与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签订协议,委托其进行除“有害生物”。
七、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八、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