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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答复】两家生产厂家有共同的生产资质,预包装食品是否可以只印刷委托单
2024-02-27 18:15:49 点击量:
留言 问题:两家生产厂家有共同的生产资质,预包装食品是否可以只印刷委托单? 具体内容:A食品公司有食品生产许可证,B食品公司也有食品生产许可证,AB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内容明细相同,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预包装产品,标签是否可以只标识A公司信息? 答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标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关要求。 文章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