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权威问答】散装食品配料表写“等”字属于标签瑕疵吗?

2024-05-29 17:09:43  点击量:

 

 

中大型超市都有卖的散装食品的配料表最后都有写一个“等”字。本人认为未真实标注食品原辅料不属于瑕疵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没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标示配料表。《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6.8 :“销售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仅要求标明配料表,对配料表如何标示没有明确规定。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食安信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