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权威回复】关于新食品原料标注问题

2024-07-30 19:10:06  点击量:

食品中使用了雨生红球藻,必须在包装上标注不适宜人群吗?

答案是,非强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按国家相关规定需要特殊审批的食品,其标签标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雨生红球藻属于新食品原料,其公告中确有“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的内容。 但并不是说就属于强制标示内容了。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含新食品原料标签标示以及低聚果糖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对新食品原料的标注问题做了解读:

意思是如果未明确要求标示,企业可自行选择。

再查生红球藻的公告附页中,有说明适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但并未明确要求标示不适宜人群。对比已经有过处罚案例的人参,两者公告内容是不同的。区别就在于人参的公告中,有明确要求“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作者:Sun.JP  FDA食安云专业培训十期学员,拔高班学员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