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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中国食品标签中标签瑕疵的认定!

2025-04-18 21:38:4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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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5条规定标签瑕疵可以责令整改,但何为标签瑕疵呢,判定标签瑕疵是否有依据,还是说由执法人员采用自有裁量权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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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应当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  

(一)文字、符号、数字的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繁体字,或者外文翻译不准确以及外文字号、字高大于中文等的;  

(二)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或者对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的;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称或者简称等不规范的;  

(四)营养成分表、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或者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0”界限值、标示单位不规范的;  

(五)对有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标注了“未添加”,但未按照规定标示具体含量的;  

(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没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详情请查阅《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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