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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保健食品是否可以在广告中与其他保健食品的功效、安全性、人体吸收率等作对比
2025-05-19 18:09:02 点击量:
请问保健食品是否可以在广告中与其他保健食品的功效、安全性、人体吸收率等作对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因此,来信所咨询的保健食品不可以在广告中与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