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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卫健委答复:酒黄精、罗汉果叶、藿香是否可以用于食品中?
2025-06-11 17:29:16 点击量:
咨询: 请问酒黄精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吗? 卫健部门答复: 答复: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黄精已纳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国药典》(2020版)收录的“黄精”项下包括了酒黄精,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咨询: 在广东省内,食品中添加藿香,(该药材载入多省中药材炮制规范,且检索‘该药材’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无广东省食品地方标准,以及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和公告),请问在广东省内是否可以作为食品原料? 卫健部门答复: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藿香属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上述文件已主动公开,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hc.gov.cn。 咨询: 1.罗汉果花是否被纳入药食同源目录或者纳入新资源食品? 2.罗汉果花是否可以添加到普通食品中? 市场局答复: 您好!来访材料中未提供“罗汉果花”的具体信息。经查,“罗汉果花”未收载于《中国药典》(2020版),不属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的范围。我委未获取到“罗汉果花”作为普通食品或新食品原料进行生产的依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对普通食品与新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有较详细的说明。上述文件已主动公开,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hc.gov.cn。如仍有疑问,建议可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听得懂的食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