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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水果制品“冻化鲜”销售,允许吗?
2025-07-07 18:16:16 点击量:
冷冻椰子蛋,做冻化鲜,到货工厂是冷冻,工厂储存放在冷冻库,发货前一天拿出来解冻,工厂贴贴一个解冻日期,到门店放在冷藏区,跟门店鲜切水果放一起这种卖,这种售卖方式市场监管局允许么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7718等法律法规、标准,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以及预包装食品标签所标识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食品标签在帮助消费者理解食品真实属性等信息方面具有关键作用,销售时应清晰完整展示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日期标示。如何判定解冻至冷藏温度起算保质期具有不确定性,为确保食品安全,建议严格按照可直接计算产品保质期的温度要求进行销售。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