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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经送宝】中国食品饮料企业进货查验制度!

2025-08-12 18:37:43  点击量: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企业进货原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物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要求,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二、查验范围

涵盖食品原料(如谷物、果蔬、肉类、乳类等)、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甜味剂、色素等)、食品相关产品(如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等所有进入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物品。

三、人员职责

1、采购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收集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

2、进货查验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各类物资的查验标准和方法,具备相应的鉴别能力。负责对进货物资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严格查验,如实记录查验情况,对查验结果负责。

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进货查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录,处理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组织对不合格货物的处理和原因分析。

4、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查验合格的货物进行入库管理,对不合格货物进行隔离存放和标识,防止不合格货物混入合格货物中。

四、查验内容

1、供应商管理:建立并落实原料供应商检查评价机制,定期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信誉等进行评估。严格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供应商供货,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不得进行采购。

2、资质查验:向供货者索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供货者合法经营。检查所购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应包含全项检验项目)、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检验报告的出具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3、外观检查:对到场货物及运输车辆进行检查,运输车辆应保持完好性、清洁性,无异味、无污染。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无破损、泄漏、潮湿等情况;包装标识应清晰规范,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等法定内容。进口产品还应具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

4、数量核对:核对进货的数量、重量、规格、批次等与采购订单或合同一致,确保物资信息准确无误。

5、内在质量初步查验:对于部分可通过简单方法进行内在质量初步判断的物资,如食品原料的水分含量、杂质含量等,可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查验。

五、查验方式

1、逐批查验:对每一批次进货都要严格执行上述查验内容,做到一批一查,不遗漏任何一批次。

2、感官检查:通过视觉、嗅觉、触觉、味觉等对货物的外观、色泽、气味、质地、滋味等进行初步判断。如食品原料有无异味、霉变、虫蛀、杂质等情况;包装材料有无变形、异味、污染等情况。

3、实验室检验检测:对重要物资或感官检查发现异常的物资,应进行实验室检验检测。检测项目根据物资种类和相关标准确定,如食品原料的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等;食品添加剂的纯度、含量等。实验室检验检测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企业内部实验室进行。

4、索证索票:严格向供货者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和票据,包括采购发票、货运单据等,作为进货查验的重要依据。

六、记录与档案管理

1、详细记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档案,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如实记录进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许可证号、检验报告编号、进货查验情况(包括查验项目、查验结果、查验人员等)等信息。记录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档案整理:对进货查验记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采购合同、检验报告、票据等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存放。档案应编制索引,便于查询和追溯。

3、保存期限: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电子记录应进行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4、档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七、问题处理

1、不合格识别:经查验发现货物存在资质不全、标识不规范、外观异常、数量不符、检验不合格等情况的,判定为不合格货物。

2、隔离处理:不合格货物不得入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对不合格货物应采取隔离存放、明确标识(如 “不合格品”“待处理” 等)等措施,防止与合格货物混淆。

3、沟通处理:及时与供货者沟通,说明不合格情况,协商处理方式,如退货、换货或销毁处理等。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双方沟通情况等。

4、原因分析:对不合格货物进行原因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可能涉及供应商管理、运输过程、生产环节等方面。根据原因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调整进货渠道、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改进运输条件、完善查验方法等。

5、跟踪验证: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措施有效。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品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进货查验工作的有效实施。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食品论坛网友分享 图片来自创客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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