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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心置腹】中国食品企业【食品主要原料及配料】顺序问题
2025-09-17 18:51:01 点击量:
在食品行业中,准确理解食品主要原料的概念以及合理安排配料顺序,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主要原料作为产品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界定与标注方式直接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与价值的判断。配料顺序的规范标注,同样是避免误导、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关键环节。 本次围绕主要原料的定义、配料顺序的规定及常见问题展开聊聊,供参考。 一、食品主要原料定义的理解 1、主要原料的多维度理解 目前,我国食品相关法规中并未对“主要原料”给出统一的强制性定义,其识别与界定多基于行业实践、相关标准及技术通则。 常见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维度: 从原料用量角度分析,主要原料通常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量较大的一种或多种物料。例如,在面包生产中,小麦粉所占比例最大,因此被视作主要原料;GB/T 15091《食品工业基本术语》中将“主料”定义为“加工食品时使用量较大的一种或多种物料”,进一步从标准层面支持了这一判断依据。然而,仅依靠用量判断仍存在明显局限。在某些具有特殊工艺或功能定位的食品中,部分原料虽然添加量较少,却对产品的最终特性、风味或功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例如某些特色调味品、功能性添加剂等,虽占比不高,却是产品的核心差异点,也应认定为主要原料。 从产品特性的重要性出发,主要原料还可理解为对食品基本品质、风味、质地等方面具有关键性影响的原料。例如,巧克力中的可可制品(如可可液块、可可脂)决定了产品的基本属性和高端定位;酸奶中的生牛乳则是形成其质地和营养的核心基础。 某些食品类别在具体标准中对主要原料有明确规定。例如,在以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方面,食品标签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以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名称体现畜禽肉或者动物性水产品原料的,该原料应当为主要原料。其中仅体现一种的,所用原料应当全部来自该种畜禽肉或者动物性水产品;体现二种以上的,所用原料应当按照添加量从高到低在名称中排序。若产品名称是 “猪肉香肠”,那么猪肉应是主要原料且添加量排在首位。这些规定为特定食品类别的主要原料识别提供了法规依据 2、相关标准的作用与现存问题 食品标准在界定主要原料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不仅为企业生产提供明确指引,保障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也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企业依据标准选择和使用主要原料,可以有效避免因原料使用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与标签违规问题。 然而,现行标准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不同标准间协调性不够、部分标准条款细化程度不足。尤其在面对新兴食品类型(如复合功能性食品、植物基替代产品等)或复杂配方产品时,主要原料的识别容易引发困惑。部分传统标准未能及时覆盖新原料、新工艺的应用,导致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缺乏统一依据。 二、配料顺序的标准规定与例外情形 1、基本原则:递减顺序排列 GB 7718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并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比例不超过2%的配料(不包括食品添加剂)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但仍需如实标注。 这一规定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使其能够清晰、直观地了解食品中各成分的大致含量,从而做出符合自身需求和偏好的消费选择。按用量降序排列的方式符合普通消费者的阅读习惯,也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 2、例外规定的合理性与适用情形 GB7718允许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不按递减顺序排列,主要基于实际生产的复杂性和标签的可读性考虑。例如,某些香料、天然提取物、功能性成分等,虽然用量极少,但对产品的风味、色泽或功能有重要影响。若严格要求按序排列,可能导致标签冗长混乱,反而不利于消费者快速捕捉关键信息。 这一例外规定兼顾了标注的准确性与实用性,但企业仍应如实标注这些配料的实际添加量,且不得利用该条款故意隐瞒或误导消费者。 三、主要原料在配料表中的位置分析 1、常规情况:居前排列 在绝大多数食品中,主要原料因添加量较大,通常位于配料表前列,甚至首位。例如:面包中的小麦粉;纯牛奶中的生牛乳等。这些情况符合按用量降序排列的原则,也便于消费者快速识别产品主体成分。 2、特殊情形:位居第二、三位的原因分析 在某些情况下,主要原料也可能排在配料表的第二、三位,常见原因包括: 多种主要原料用量接近:例如混合坚果、多维营养食品等,多种核心成分用量差异不大,依序排列可能导致某一主要原料位置靠后; 加工工艺需大量使用辅料:如某些高水分食品中,水作为加工介质用量最大;浓缩果汁饮料中,为平衡口感可能添加较多糖分,导致果汁原料排序后移; 功能性食品中核心成分添加量有限:如某些补充剂、强化食品,核心功能成分因适宜摄入量限制,排序可能低于基质原料。 四、辅料标注位置的合理性分析 1、辅料的作用与常见位置 辅料通常指为改善食品质地、口感、风味或延长保质期而添加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水分、调味剂、凝固剂、香精香料等。 其用量一般明显少于主要原料,因此在配料表中多位于主要原料之后。 典型例子包括面包中的酵母、蛋糕中的泡打粉、饮料中的香精等。这些成分虽功能关键,但因添加量较小,排序靠后符合标准要求。 2、辅料排序靠前的特殊情形及合理性判断 在部分特定情况下,辅料也可能排在主要原料之前,是否合理需结合产品属性和标准要求综合判断: 水基食品中水作为基础载体:如饮料、汤品、液态乳制品等,水作为加工和稀释介质,用量常远超过其他成分,排在首位符合实际; 为达到特定功能而大量使用辅料:例如无糖饼干中可能使用大量糖醇类甜味剂,用量甚至超过面粉,此时按实标注是基本要求; 判断辅料排序是否合理,核心在于是否如实反映添加量、是否符合产品执行标准、是否可能误导消费者。 企业不得通过人为调整辅料排序隐瞒产品真实构成,或夸大不存在的产品特性。 五、常见问题 虚假标注主要原料:例如产品名称为“纯蜂蜜”或“纯牛奶”,但实际添加大量廉价替代物(如果葡糖浆、乳清粉等),且未按真实用量标注,这类行为构成欺诈; 配料顺序与宣传不符:如产品外包装强调“富含某某成分”,但该成分在配料表中排序靠后,添加量极低且不符合GB28050规定要求,涉嫌误导消费者; 利用例外条款规避标注:如将本应列为主要原料的成分谎称为“2%以下配料”,扰乱排序真实性和可见性。 综上,食品主要原料的识别与配料顺序的标注既是科学问题,也是合规问题。企业应坚持诚信原则,依据产品特性和标准要求如实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