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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干货】丨兽药残留检测的抽检重点、不合格原因、关键概念

2025-10-28 18:51:42  点击量:

兽药残留是动物源性食品(畜禽肉、水产品、蛋类等)安全监管的核心焦点,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检中,此类不合格信息屡见不鲜。兽药残留不仅可能影响食品品质,更可能通过膳食蓄积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本文将结合公开数据与监管要求,系统分析兽药残留的实际情况、关键概念(如休药期、非法添加)、不合格来源及防控方向,帮你全面理解这一食品安全关键议题。

 

 

兽药残留情况分析

 

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兽药使用中,喹诺酮类、氯霉素、硝基呋喃、硝基咪唑等药物占比较高。梳理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及各省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不合格信息,农兽药项目不合格占总不合格比例约30% 。

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不合格的品种与指标呈现明确特征:

不合格品种:主要涉及水产品(如贝类、淡水鱼虾、牛蛙等)、畜禽肉及副产品(如牛肉、羊肉、猪肉、鸡肉等)、蛋类(如鸡蛋等);

不合格指标:以喹诺酮类、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磺胺及增效剂、氯霉素、氟苯尼考为主,同时涉及少量地西泮、金刚烷胺、甲硝唑等。

 

 

对几个重要概念的理解

 

 

1. 休药期

休药期是指从动物停止给药到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浓度下降至最高残留限量以下所需的时间,也即动物停止给药到允许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

其确定依据为兽用药物在可食性组织的残留浓度及消除规律的试验数据,且随动物种属、药物种类、制剂形式、用药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而存在差异——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周甚至更久,这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率和最高残留限量直接相关。

在休药期间,动物组织或产品中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残留会逐渐从动物体内消除,直至达到“最高残留限量”或以下。

2. 非法添加

非法添加是指为追逐利益、快速达成成效,饲料或兽药(制剂、注射液等)不按国家标准生产,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人用药品及农业部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化合物。

农业部门已发布多期非法添加检测方法,例如:

2016年第2451号公告,规定《兽药中非法添加甲氧苄啶检查方法》等5个检查方法标准,涵盖甲氧苄啶、安乃近、喹乙醇、乙酰甲喹等十余种兽药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检测;

针对非泼罗尼、喹诺酮、喹乙醇、磺胺类、硝基呋喃、清热镇痛类等非法添加化合物的专项检测方法。

此外,农业部门还会开展非法添加专项抽检,如2020年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明确要求兽药检验机构对抽检产品非法添加其他药物进行筛查,涉及农业农村部169号及农业部公告第2353号、第2395号、第2448号、第2451号、第2571号等检查方法。中国兽药信息网等官方平台也会定期通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

3. 人药兽用

兽药残留是“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的简称,指动物使用药物治疗后,药物原形或其代谢产物在动物细胞、组织或器官中蓄积、储存的现象,长期食用含此类残留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

“人药兽用”会显著增加动物产生抗药性的风险,导致动物疫情控制难度加大;若人感染动物源性疾病,病原微生物会快速对治疗药物产生抗药性。因此,《兽药管理条例》明令禁止人药兽用。

4. 超范围使用

超范围使用多因销售者、使用者对兽药使用规定不了解,或兽药使用宣传不到位导致,例如将仅允许用于畜类的药物用于禽类。此类问题常见于农村散小养殖场所,是农业部门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

 

 

兽药残留的来源分析

 

 

兽药残留不合格的根源,涉及生产、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多个环节,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主体意识淡薄:部分兽药生产商、养殖户、兽医法律意识不足,为治疗疾病、提高出栏率,违规使用兽药或不遵守屠宰前休药期规定;为促进生长、杀菌保鲜或快速见效,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或实施“人药兽用”。

标准宣贯与理解不足:兽药使用标准公告宣贯不到位、对标准理解偏差,可能导致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使用标称“合规”但实际隐性非法添加的兽药,会带来不可预测的残留风险。

全链条环节风险:

(1)饲料生产环节:饲料及原料受兽药污染,或超量添加抗菌药物(如肉骨粉中含兽药);

(2)动物养殖环节:长期随意使用药物添加剂、超范围用药,不遵循用药剂量、给药途径、用药部位、用药种类及休药期规定;

(3)动物运输环节:为减少应急反应、防腐保鲜违规添加(如水产品中加孔雀石绿防细菌感染),或使用镇静麻醉剂(如地西泮);

(4)动物屠宰环节:注射沙丁胺醇类“瘦肉精”以提高注水量;

(5)食品加工环节:为防蚊蝇喷洒杀虫剂(如鱼干、火腿生产),或在植物源性食品/其他加工食品中用喹诺酮类抗生素防腐保鲜。

 

 

兽药残留的危害与防控建议

 

1. 残留危害

兽药残留可在动物及人体特定靶器官蓄积,对人体造成多重危害:

过敏反应: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及部分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引发部分人群过敏;

细菌耐药性增加:长期摄入含抗菌药物残留的食品,会导致体内细菌耐药性提升,影响后续疾病治疗效果。

2. 防控与消费建议

监管层面:加强兽药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帮助公众正确认知兽药残留;深化兽药使用摸底与监测,开展兽残标志物识别、多兽药同时测定等关键检测技术研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如完善兽残快检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体系。

消费层面:消费者应从正规商超、农贸市场等渠道购买动物源性食品,降低残留风险。

 

兽药残留的控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检测机构与消费者协同发力。监管层需筑牢标准与监测防线,生产经营者需严守合规底线,消费者需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唯有各方共同重视、各司其职,才能切实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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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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