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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心掏肺】中国食品企业【食品工厂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制度

2025-12-24 17:25:22  点击量:

 

1. 目的

 
 

为规范不合格品的识别、隔离、评审和处置流程,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质量安全标准,维护公司品牌信誉。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活动中出现的不合格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

 
 

质量管理部 (QA/QC):

负责不合格品的最终判定。

负责组织或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负责监督不合格品的隔离和处置过程。

负责保存所有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

生产部:

负责在线不合格品的初步识别与报告。

负责将不合格品移至指定“隔离区”。

负责执行部分处置决定(如返工、销毁等)。

采购部/仓储部:

负责对来料(原材料、包装材料)中不合格品的识别与隔离。

负责与供应商就原材料不合格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

技术/研发部:

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提供技术分析。

制定或审批返工/返修方案。

不合格品评审小组:

由质量、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对重大或批量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做出处置决定。

 
 
 

4、定义

 
 

不合格品: 未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要求或期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感官异常、微生物超标、理化指标不合格、异物污染、包装破损、标签错误、超过保质期等。

隔离区: 专门划定的、有明确标识的区域,用于存放不合格品,以防止与合格品混淆。

让步接收: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通常为轻微不合格)的许可。

返工: 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报废/销毁: 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5、工作程序

 
 

5.1 不合格品的识别与记录

1)来料环节: 仓库管理员或QC人员根据《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填写《原材料/包装材料检验报告》并标识。

2)生产过程环节: 生产线员工、班组长或在线QC根据《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标准》发现不合格品时,立即停止流转,并记录于《生产工序质量记录表》。

3)最终检验环节: 成品QC根据《成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出具《成品检验报告》。

所有发现的不合格品均需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进行详细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不合格数量、发现地点、不合格描述等。

5.2 不合格品的隔离

1)一旦被判定为不合格品,必须立即将其转移至指定的、有醒目的“不合格品”标识的隔离区。

2)隔离区应与其他区域物理分开,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3)不合格品应使用红色标签或专门容器进行标识,明确其状态。

 

5.3 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分级评审机制:

一般不合格(如:个别包装破损、轻微外观瑕疵):

由质量主管或授权人员直接评审并做出处置决定,记录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中。

严重或批量不合格(如:微生物超标、理化指标严重不符、重大异物污染、同一问题连续发生):

由质量管理部立即召集“不合格品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评估其对产品安全、质量和法规符合性的影响,并确定处置方案。

处置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返工/返修:

适用于通过再次加工可使其成为合格品的情况。

必须由技术部制定详细的《返工作业指导书》,明确返工工艺、质量控制点。

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进行全项目或相关项目的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2)让步接收:

仅适用于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仅为轻微不影响主要功能的质量缺陷。

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并获得客户(如适用)的书面同意。

必须经过质量负责人及更高层管理者的批准。

严禁对安全、卫生、法规项目进行让步接收。

3)降级使用/改作他用:

将不合格品用于更低要求的产品中(如:将外观不合格的饼干碾碎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

必须确保降级使用过程不会引入新的安全风险,并有明确的用途和记录。

4)退货(仅适用于原材料):

对于供应商责任的不合格来料,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

5)报废/销毁:

对于无法通过上述方法处置,或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报废和销毁。

销毁应在QA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方式包括:碾压、填埋、焚烧、作为废品出售等。

对于食品,销毁过程必须确保其无法再进入食物链。需记录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监督人等信息。

 

5.4 纠正与预防措施

1)对于重复发生或严重的不合格,质量管理部应依据《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向责任部门发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

2)责任部门必须分析根本原因,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踪验证其效果。

5.5 记录保存

所有与不合格品相关的记录,包括《不合格品处理单》、检验报告、评审会议记录、让步接收批准文件、销毁记录等,均由质量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后两年,至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相关文件

 
 

《进货检验规程》

《成品检验标准》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废弃物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单》

《原材料/包装材料检验报告》

《成品检验报告》

《销毁记录表》

《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

附件:《不合格品处理单》范本 

不合格品处理单

编号:

日期: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批次/生产日期

 

不合格数量

发现地点/工序

不合格描述

(详细描述不合格现象,可附照片)

 

发现人/部门

 

日期

初步隔离措施

 
 

评审意见

评审人/小组:
评审结论及处置建议:
☐ 返工 ☐ 让步接收 ☐ 降级使用 ☐ 退货 ☐ 销毁

 

审批意见

质量负责人:
日期:

 

处置结果

执行部门/人:
处置完成日期:
验证结果(QA):
验证人/日期:

 

来源:食品质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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