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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不行】中国水产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类汇总!
2025-12-30 14:22:01 点击量:
本汇总严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编制,覆盖水产品全品类加工场景(含鲜水产、冷冻水产品、预制水产品、熟制水产品、水产品罐头等)。 汇总以添加剂功能为核心分类维度,明确各品种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核心标识信息及关键备注,为水产品加工合规性操作提供参考。 1、抗氧化剂(含护色协同功能) 核心作用:抑制水产品中不饱和脂肪酸氧化酸败(避免产生哈喇味),阻断多酚氧化酶介导的酶促褐变(如虾类黑变、鱼类褐变),部分品种兼具护色协同效果,延长产品新鲜期。 添加剂名称 CNS号 INS号 最大使用量(g/kg) 使用范围限制 备注 茶黄素 04.023 — 0.3 09.01鲜水产除外 天然提取物,抗氧化活性稳定 竹叶抗氧化物 04.019 — 0.5 09.01鲜水产、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除外 天然来源,适配多种加工水产制品 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 04.004、04.018 315、316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无特殊限制 兼具抗氧化与护色双重功能,常与柠檬酸复配增效 茶多酚 04.005 — 0.2-0.5 冷冻鱼类、虾类及熟制水产制品 天然抗氧化剂,抗氧化能力优于维生素E,符合清洁标签趋势 2、酸度调节剂 核心作用:调节水产品加工体系的酸碱度,优化加工适应性(如鱼糜凝胶形成),改善口感稳定性,部分品种可辅助抑制微生物生长,协同提升防腐效果。 添加剂名称 CNS号 INS号 最大使用量(g/kg) 使用范围限制 备注 富马酸一钠 01.311 365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9.01鲜水产、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除外 酸度调节效果温和,适配调味水产制品 DL-苹果酸、L-苹果酸及其钠盐 01.309、01.104、01.314、01.315 296、350(ii)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无特殊限制 天然有机酸,口感柔和,兼具一定保鲜作用 冰乙酸(含低压羰基化法) 01.107、01.112 260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无特殊限制 酸度调节能力强,需控制添加浓度避免异味 柠檬酸及其钠盐、钾盐 01.102、01.306、01.329 330、331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无特殊限制 与抗坏血酸复配可增强护色效果,广泛应用于各类水产加工 乳酸 01.101 270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无特殊限制 天然来源,兼具微弱抑菌作用,提升产品安全性 3、乳化剂 核心作用:降低水产品加工中油水界面张力,促进水油体系融合,提升制品质地均匀性,尤其适配鱼糜制品、调理水产等需稳定质地的加工场景。 添加剂名称 CNS号 INS号 最大使用量(g/kg) 使用范围限制 备注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DATEM) 10.010 472e 10.0 09.01鲜水产、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除外 兼具乳化与增稠双重功能,提升制品弹性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10.006 471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无特殊限制 同时具备被膜功能,可辅助保鲜 改性大豆磷脂、酶解大豆磷脂 10.019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无特殊限制 天然乳化剂,提升制品持水性与质地稳定性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10.023 472c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各类水产加工制品 乳化稳定性强,适配高油分水产调理品 4、增稠剂与稳定剂 核心作用:改善水产品制品质构,构建稳定凝胶网络,提升弹性与持水性,防止冷冻储存中冰晶损伤,避免制品分层、破碎,保障产品形态完整性。 添加剂名称 CNS号 INS号 最大使用量(g/kg) 典型适用场景 备注 α-环状糊精、γ-环状糊精 18.011、18.012 457、458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各类水产加工制品 兼具稳定与包埋功能,可掩盖不良异味 阿拉伯胶 20.008 414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水产调理品、配套酱料 兼具增稠与乳化辅助作用,提升酱料稳定性 醋酸酯淀粉、羟丙基淀粉 20.039等 1420、1440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鱼糜制品、冷冻调理水产 改性淀粉,抗冻性优于天然淀粉,减少冷冻解冻质地变化 卡拉胶 20.007 407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鱼糜制品、虾滑、鱼冻 不同类型(κ-、ι-、λ-)凝胶特性不同,适配不同质构需求 黄原胶 20.020 415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水产调理品、调味酱汁 粘度受温度、pH影响小,稳定性强 明胶 20.003 428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鱼冻、虾冻等凝冻制品 凝胶强度(Bloom值)180-250为宜,保障凝冻效果 5、防腐剂 核心作用:抑制水产品中微生物(如嗜冷菌、霉菌、酵母菌、李斯特菌等)繁殖,延长产品货架期,降低微生物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添加剂名称 CNS号 INS号 最大使用量(g/kg) 使用范围限制 备注 稳定态二氧化氯 17.028 926 0.05 09.01鲜水产、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9.05水产品罐头除外;仅限鱼类加工 广谱抑菌,针对性用于鱼类加工保鲜 山梨酸及其钾盐 17.003、17.004 200、202 ≤1.0 调味冷冻水产、即食水产制品 毒性低,对霉菌、酵母菌抑制效果显著 乳酸链球菌素(Nisin) 17.019 234 ≤0.5 即食冷冻海鲜制品 天然生物防腐剂,仅抑制革兰氏阳性菌,安全性高 6、增味剂 核心作用:增强水产品天然鲜味,提升风味层次感,掩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腥味、异味,优化产品口感体验。 添加剂名称 CNS号 INS号 最大使用量(g/kg) 使用范围 备注 5’-呈味核苷酸二钠 12.004 635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各类水产加工制品 常与谷氨酸钠复配使用,鲜味协同增效 5’-肌苷酸二钠 12.003 631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各类水产加工制品 适配鱼类、甲壳类等多种水产品风味提升 5’-鸟苷酸二钠 12.002 627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各类水产加工制品 鲜味浓郁,少量添加即可显著提升风味 谷氨酸钠 12.001 621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各类水产加工制品 经典鲜味剂,适配各类水产加工场景 7、水分保持剂 核心作用:防止水产品在加工、冷冻解冻过程中水分流失,维持肉质鲜嫩度与弹性,减少营养成分随汁液流失,保障产品品质与重量稳定性。 添加剂名称 CNS号 INS号 最大使用量(g/kg) 典型适用场景 备注 甘油(丙三醇) 18.001 422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鱼糜制品、冷冻虾类、贝类 兼具抗冻与保湿功能,常与丙二醇复配使用 乳酸钠、乳酸钾 01.320、01.321 325、326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各类冷冻水产、即食水产制品 兼具水分保持与抑菌辅助作用,提升产品安全性 磷酸盐类(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等) 15.003、15.004等 451、450 ≤5.0(以磷酸根计) 冷冻虾类、贝类、鱼丸等 通过螯合金属离子增强持水能力,生食水产禁用;过量可能影响钙吸收 海藻糖 19.015 960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高端冷冻海鲜(金枪鱼、龙虾) 天然糖类,稳定蛋白质结构,减少冰晶损伤,符合清洁标签趋势 8、其他功能添加剂(甜味剂、着色剂等) 此类添加剂根据水产品特殊加工需求(如调味、着色)选择性使用,均需严格遵循GB 2760相关规定,保障使用合规性。 功能类别 允许使用品种 CNS号 使用规范 甜味剂 赤藓糖醇、乳糖醇、罗汉果甜苷、木糖醇 19.018、19.003、19.017、19.007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赤藓糖醇生产菌株限定为Moniliella pollinis、Trichosporonides megachiliensis和解脂假丝酵母 着色剂 甜菜红、姜黄素、β-胡萝卜素、辣椒红 08.101、08.108、08.106、08.103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适用于调味水产、水产酱料;姜黄素、β-胡萝卜素兼具一定抗氧化性 膨松剂 碳酸氢钠、碳酸氢铵、碳酸钙 06.001、06.002、13.001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适用于水产调理饼类、膨化水产制品 9、水产品加工添加剂通用使用原则 合规性优先:所有添加剂必须列入GB 2760-2024允许使用范围,严格遵循适用品类与最大使用量限制,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风险协同控制:使用亚硝酸盐等潜在风险添加剂时,需搭配抗坏血酸等阻断剂,降低亚硝胺生成风险;磷酸盐类需控制剂量,避免影响人体钙吸收。 天然替代优先:优先选择天然来源添加剂(如茶多酚、海藻糖、竹叶抗氧化物等),契合行业“清洁标签”发展趋势。 复合添加剂管理:使用复合添加剂时,需确保各单一成分均在允许使用范围内,且叠加剂量不超过对应成分限值。 鲜水产特殊限制:09.01类鲜水产限制使用多数化学添加剂,建议以物理保鲜技术(如快速冻结、真空包装、单体速冻IQF)为主。 可追溯性要求:添加剂使用需保留完整记录,成品标签需规范标注添加剂名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产品可追溯性。
来源:水产产业联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