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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中国食品企业【成品放行控制】程序!
2026-01-14 17:22:56 点击量:
1.0目的 为确保产品之品质能符合客户的要求,防止不良品送到客户手中,并可由问题的发现要求生产单位进行改善,特制定此份文件。 2.0范围 凡公司检验单位对产品抽验、全检等相关程序,及问题回馈反应与追踪改善均属之。 3.0定义 3.1严重缺点 (CR): 在使用过程中给使用者造成危害之缺点或产品功能失效之缺点。 3.2主要缺点(MA):产品不符合公司检验标准,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在使用过程中影响产品功能之缺点。 3.3次要缺点(MI): 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之缺点。 4.0权责 4.1生产部:产品检验、标识及维护; 4.2品管部:产品检验、标识、记录; 5.0程序 5.1抽样计划: 一般采用 MIL-STD-105E 一般水平 (II) 级单次抽样,品质允收水准 AQL 采用严重缺点 (CR)=0,主要缺点(MA)=0.4,次要缺点 (MI)=1.5。 5.2检验依据:《QC工程表》、《承认书》、客户承认样品等。 5.3品检员依据“限度样品卡”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检目视挑选,全检确认OK后,交品保FQC待检区。 5.4FQC依据品检员送检批量及抽检计划进行抽检判定,确认 为合格品,把产品放于“待包装区”, 若确认NG, 把所送之批量退还给品检员,进行重工,并附不良样品给品检员。 5.5出货检验: 5.5.1QC根据业务助理出货要求,对品检组已备好的货依据抽样计划进行抽检,检验内容包括品名、料号、数量、包装方式及客户特殊要求。 5.5.2若确认OK后,填写《出货检验报告》,并将《成品/出货检验报告》放入包装箱内,并在外箱注明“附报告”。 5.5.3若客户有特别要求,如附硬度块,RoHS测试报告等,与《成品/出货检验报告》一起放置。 5.6退货检验:品管部接到业务部发出《内部联络单》关于退货的通知后,0QC立即去仓库对退货品进行检验确认,检验完成后,开出《退货单》经核准后,复印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由品管部追踪处理结果。 6.0注意事项: 6.1成品检验人员须经主管考核合格后,才可作正式独立作业。 7.0质量记录 7.1 抽检日报表 7.2 中/尾期出货检验报告 8.0附件 无 来源:食品论坛网友分享,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