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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涉及到两个不同地点,该如何登记?
2026-03-09 18:30:28 点击量:
留言日期:2026-03-05
一经营者从事糕点加工销售,在家制作后,到集贸市场摊位销售。制作地点和摊位销售地点属于同一市场监管所监管辖区。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两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果只办理一个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应该写哪里?另外,该经营者涉及到销售从其他地方进购的预包装糖果及食品,是否需要单独备案?盼回复!感谢
时间:2026-03-06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除外。
另外,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一个个体户可以一照多址,就是一个营业执照对应多个地址,要求多个地址都要登记在营业执照上。但是经营范围里面有前置审批事项的除外。
这里注意区分前置审批事项、审批事项、后置审批事项。
通俗来说,审批事项=前置审批事项+后置审批事项,不是所有审批事项都是前置审批事项。甚至可以说,绝大部分审批事项都是后置审批事项。
对于个体户而言,极少能碰到前置审批事项。
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前置审批事项。
关于前置审批事项,可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营业执照那些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