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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避雷】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不能踩的雷!

2026-05-20 18:26:52  点击量:

社会乱像
 

     自《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5 年修订)实施以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被强制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大中型及特殊食品企业)与食品安全员(所有企业),并明确其每年培训不少于 40 小时。国家政策法规的刚性要求直接催生了庞大的培训市场。大量的培训主体,纷纷下场组织相关培训和考试发证,打着“快速拿证”“包过”“免学免考”等噱头,培训费用价格混乱(从几百到数千元不等);课程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系统教学,存在严重的“应试化”“空心化”等问题。

      经常会有食品同仁咨询食品伙伴网伙伴网有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吗?你们的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发证吗?发的证书国家认可吗?别人家两三百就能考证,为什么你们的培训这么贵?......诸多关于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试及证书的问题,最终都会聚焦到“国家认可吗?”“为什么这么贵?”这两个问题上。

    今天,我们首先针对大家关注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国家认可吗?”这一问题展开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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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开现象看本质:非职业资格证书,仅为行业企业岗位能力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范、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官方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权威认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我们提到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证书性质完全不同。

      从目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来看,国家职业资格共 72 项,分为两大类:

     ①准入类(必须持证上岗):关系公共利益,有法律强制力。通常由人社部或者地方人社局统一颁发。例: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医师资格、律师等。 

     ②水平评价类(能力评级,非强制):证明专业水平,用于求职、加薪、评职称。通常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例:农产品食品检验工、食品安全管理师等。 

     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员证书与以上证书的关键区别,简单说:不管是准入类还是水平评价类的证书都是国家“统考文凭”,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证书则是行业通用的“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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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非上岗刚需,不必“持证上岗”

      早在2023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网友提出的“持证上岗”的问题就明确回复:未要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存在“持证上岗”强制要求。企业只需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并留存记录存档即可。但是被任命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需要具备该岗位的合规履职能力

 

总局不会发证,无指定受训机构

 

      经常收到来自各方网友的咨询,想要报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研究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但是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复网友问题中,早就强调市场监管总局从未组织,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以总局名义开展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有偿培训或颁发证件所以说,任何声称总局授权发证的机构,均为虚假宣传。

 

官网发布严正声明,项目已停,谨防受骗

     2026年3月2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发布严正声明: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已停止所有人员能力验证工作,凡以该中心名义举办的“食品安全总监” 等招生、考试及发证活动,均与中心无关,提醒公众谨防受骗。

 

     众多食品行业同仁可能变得更加茫然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不必持证上岗,也没有指定受训机构,那是不是就不需要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的培训了?其实不然。我们再次透过现场剖析一下本质,就可以知道:企业核心需求:不是 “买证”,而是具备合规履职能力!

 

    《规定》明确要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必须具备对应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核心职责包括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需熟练掌握法规标准、风险防控、隐患处置、迎检应对等实操技能。

     简单来说,官方要的不是一张“证书”,而是能真正守住企业食品安全防线的专业人才。企业组织培训的核心目标,必须是让相关人员学真知识、练硬本领,满足法规要求、规避合规风险。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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