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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答复 | 食品经营许可问题

2026-06-08 18:32:2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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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省局答疑,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有实体经营场所,网络经营场所不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号。但是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新申请的可免予现场核查,说明可以申请而且不用现场核查?请问怎么理解?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新申请的可免予现场核查”是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第十二条“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类别、数量相适应的固定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贮存场所、人员及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等均应符合本章通用要求。”制定的,贮存场所可作为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其不同于网络虚拟场所。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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